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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岛划归清源郡

李启宇

唐代漳州新城即古厦门岛新城的研究告诉我们,在唐垂拱四年至唐景云二年(688—711年)之间,厦门岛属漳州管辖。这就产生了一个新的问题:厦门岛何时划归泉州?

关于这个问题,就得从1973年泉州石井出土的《唐许氏故陈夫人墓志》去寻找答案了。

《唐许氏故陈夫人墓志》告诉我们,大约在唐开元至唐天宝年间(713—755年),厦门岛陈姓开基始祖陈僖率族人三百余人从福唐(今福清市)移居新城即古厦门岛。登岛之初,这座小岛“四向沧波”、“人所罕到”。陈僖率族人披荆斩棘,根据地势,在有水之处开挖水渠,建造可以种植稻子的水田,在土质较好但缺水之处开垦为种植果树杂粮的园地,进行初具规模的农业开发。

根据唐初奖励垦荒的规定,垦荒初期免交税赋,成为熟地后向官府登记并缴纳一定数量的土地税,该地便成为开垦者的永久财产。《唐许氏故陈夫人墓志》所记载的“发川为田,垦原为园,郡给券焉”说的就是这个过程。“券”即地券、地契。这个给陈僖家族发放地券的“郡”是什么郡呢?该墓志称陈僖家族“家丰业厚,又为清源之最”,可见给陈僖家族发放地券的“郡”是清源郡。

清源郡,原称泉州,设立于唐景云二年(711年),治所设在晋江,唐天宝元年(742年)改称清源郡,唐乾元元年(758年)复名泉州。新城即古厦门岛的岛民由清源郡发给地券,足以证明这座岛屿已经脱离漳州管辖,改属清源郡即泉州。至此,我们可以为古厦门岛划归清源郡即泉州划定一个时间范围:唐天宝元年至唐至德二年(742—757年)。

古厦门岛行政归属的变化与当时漳州、泉州之间的分界比较混乱有关。漳州所辖地盘原来分属泉州、潮州,而当时的泉州东南沿海人口稀少,行政管理十分薄弱。史籍记载,漳州成立之初,陈元光在漳州四境设立行台作为戍守机构,不少行台设置超出了漳州的行政管辖范围。《八闽通志》记载,唐开元(713—741年)中,漳、泉因为地界问题,官司打到朝廷。

但是,陈僖家族到地方衙门办理土地登记手续之时,距漳州设立已经有几十年的时间,“蛮獠”残余已大部被肃清,陈元光时期设在四境的许多行台已经没有存在的必要,漳、泉区划分界的混乱在朝廷的调解下也基本得到解决。显而易见,当时的泉州业已改称清源郡,且当时的厦门岛已经被划归清源郡。

古厦门岛划归清源郡首先要解决便是地名问题。《新唐书》载道:“唐初兵之戍边者大曰军,小曰守捉、曰城、曰镇。”陈元光设有行台的古厦门岛称为新城与《新唐书》的记载是吻合的。划归清源郡后,再用新城作为地名就有名实不符的问题。嘉禾里应该就是在土地登记时成为取代新城的新地名。据唐代规制,“百户为里”。显然,当时的厦门岛已经具备设里的条件。在传统的农耕经济模式中,稻子即禾为主要作物,“一茎多穗,视为嘉禾”。以嘉禾命名,表现了先民对丰收的渴望与追求。从新城到嘉禾里,说明古厦门岛已经完成从戍守之地向农耕岛屿的过渡。

嘉禾里诞生之时,隶属清源郡即泉州南安县。又过了近二百年,到了闽龙启元年(933年),王审知的次子王延钧称帝,设立同安县,嘉禾里划归同安。这是许多人耳熟能详之事了,兹不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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