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再上新台阶
每年用2亿元夯实统筹基金专户
天天天水网讯【记者 王雪梅】12月4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2016至2019年市财政预算分5年每年列支2亿元,一次性划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专户,采取由近到远、由点到面、逐年上推的办法逐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自此,我市将严格落实《天水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对以后新征用的土地,必须严格落实“先保后征”的政策,按照“谁用地,谁负责”的原则,在储备和出让土地时,国土部门按土地所辖区域将土地承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费用,在出让收益和征地费用中足额提取,一次性划入财政统筹基金专户。
我市为了推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扎实开展,早在2009年印发了相关通知,2012年5月,制定出台了《天水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按照以土地换保障的原则,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专户,筹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的思路,市政府对其进行了修订,于今年9月审议通过;各县区结合本辖区内被征地农民的实际情况出台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2011至2014年省级财政拨付我市涉及国家和省列重大项目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财政补助金15191万元,截至目前,共支出省级财政补助资金4865.46万元;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共计10186.8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