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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六安网讯(陆姚)为健全食品安全事件应对机制,近日,市政府根据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出台《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该《预案》共8章,与2012年《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相比,新增了“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警级别、食品安全事件后期处置等内容”,并将“事故”改为“事件”,使表述更为准确、科学,更具有操作性和指导意义。

该《预案》根据食品安全事件紧急程度、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根据六安市食品安全事件应对规程,将食品安全事件预警级别按照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根据不同的预警级别启动应急预案并在事件应对结束后及时进行善后处置,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对事件和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

该《预案》重新确定了市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对各部门职责进行明确分工。根据事件处置的需要,设置事件调查、危害控制、医疗救治、经费保障、检测评估、维护稳定、新闻宣传和专家组等。市食品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该《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市的Ⅲ级及其以下级别食品安全事件应对。(皖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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