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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新疆一男子在朋友圈转发办护照涨价假消息被罚500元

微信作为一种时下风靡的手机交友软件,因其具有语音聊天、短信发送、图片传递、支付等强大功能,越来越深入我们的生活,现在转发朋友圈的消息你要谨慎了。

12月7日,霍城县“微信达人”汪斌(化名)因在微信朋友圈内转发虚假微信“明年新疆办护照要涨到1600元了”,被霍城县公安局处以罚款500元。

当日,霍城县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微信朋友圈内转发“明年新疆办护照要涨1600元了”的虚假信息。接到线索后,警方迅速在霍城县清水河镇将违法行为人汪斌抓获。

经调查,从事服务行业的汪斌平时是个“微信达人”。12月6日,汪斌看微信朋友圈有条“明年新疆办护照要涨到1600元了”,也没有经过核实,热心肠的他为了让朋友少花冤枉钱,就进行了转发。

违法行为人汪斌转发虚假消息的行为,已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行为。由于违法行为人在警方的批评教育下,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及时删除虚假信息。警方予以从轻处罚,给予违法行为人汪斌罚款500元的处罚。

办案民警介绍,汪斌的案例并不是个例,近期不少网民都在自己朋友圈里转发了有关办护照涨价的虚假消息。如果网民已经发现自己转发的办护照涨价的消息是谣言,那么应删除以免谣言继续扩散造成更大的不良影响。

微信中发布和转发虚假信息,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办案民警介绍,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根据《刑法》和《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可构成诽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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