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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交付近半年难入住 沙河市住建局已介入调查

燕赵都市报驻邢台记者张会武 通讯员张晓旭

因天然气不通难以供暖,交房近半年依旧在屋内受冻;已收房业主虽手持“两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记者注),但内容为空白;小区貌似有消防设施,但多不齐全……连日来,沙河清华园二期多位业主反映入住难的问题。业内律师表示,“两书”内容空白不具有法律效力。对此,沙河市住建局已介入调查。

收房5个多月,天然气仍未通

业主李龙(化名)说,2010年,他花费30多万元在沙河市清华园二期买了一套140多平方米的新房。“今年6月通知收房,7月初,我领钥匙。”李龙称,小区系沙河市兴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收房后,他就开始装修,11月份,新房装修完毕。但迄今为止,家里的天然气仍然未通。

其余几位入住的业主称,接到开发商收房通知后,就开始陆续收房,“现在不仅没有天然气,‘两书’却是空白,这样的‘两书’,大街上随处可以打印,有什么法律效力?”

此外,部分未收房的业主表示,开发商仅通知收房,并未出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消防设施不齐全,是否通过验收不知,所以选择拒收。”

记者了解到,《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有相关规定:销售商品住宅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家中无法取暖,消防设施不全

12月18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沙河市人民大街东侧的清华园二期,该小区共有8栋高层楼房,有27层的,还有18层的。该小区虽是新建小区,但有一些业主早已完成装修并且入住。李龙家住该小区3号楼,室内装修完毕,家具等摆放整齐,厨房里的橱柜、灶具、锅碗等一应俱全。“开通天然气就能入住,不然太冷。”李龙说。

在另外一位已入住的业主家中,两名儿童穿着羽绒服在看电视,家里开着空调,“孩子冻感冒了,老人受不了冷,搬回了原先的住处。”该业主说。

记者在业主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14条中看到,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照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3,天然气(交房后90天内);第11条,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但在业主出示的《邢台市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邢台市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中,理应填写的多项内容,以及开发商签字、盖章栏均为空白。

此外,记者在小区1号楼和3号楼随机查看了几个消防箱发现,箱内除了消火栓,没有消防水枪和消防水带,并且很多消防箱都贴着写有“封 消防设施勿动”的白色封条。而在小区内,有很多关于消防安全的公告栏。“没有消防设施,宣传栏岂不成了摆设?!”业主质疑道。

住建局已介入调查

记者联系了清华园二期物业沙河市元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称,该小区共900多户,领钥匙的有一半多。供暖问题,他们正联合天然气公司逐个儿对住户进行验收,争取早日供暖。至于消防箱贴着封条一事,该工作人员称并不知情,需要向领导汇报。

沙河市兴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说,当初交房时,由于管道出现问题,导致供暖滞后,现正在协调解决。至于“两书”为何为空白,该工作人员解释,该小区住户太多,业主收房比较集中,工作人员工作量大,没来得及填写内容,但这并不影响业主使用住宅。

河北章理桥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磊称,“两书”内容为空白,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证实任何权利义务。“两书”中涉及的内容不受法律保护。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业主应要求开发商将内容补充完整,并盖章签字。

沙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说,该小区开发商通过了竣工验收,在该局有相关备案。关于“两书”内容为空白一事,将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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