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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云县检察院告了县环保局!全国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庆云县检察院告了县环保局!全国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检察院告了环保局!这听上去是很不可思议的事,就发生在山东德州的庆云县。前天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发布公告,山东省德州市庆云县检察院因为县环保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依法向庆云县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庆云县检察院告了县环保局!全国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传统意义上的行政诉讼,指个人或社会团体起诉行政机关,也就是常说的“民告官”;而这起检察院起诉环保局,怎么看都是“官告官”,又为何被定为公益行政诉讼呢?!

庆云县检察院告了县环保局!全国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检察院为何能够成为“行政公益诉讼”的原告呢?原因得从今年7月1日说起。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决议,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开展公益诉讼试点,而山东庆云县人民检察院正是试点之一。通告称,庆云县环保部门在对当地一家公司的监管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期间县检察院曾多次发出检察建议,但环保部门一直未能依法正确履行监管职责,最终县检察院将环保局告上了法庭。这起案件 成了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后,全国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然而,对于“全国第一”的称号,庆云县检察院和环保局似乎都没有充足的心理准备:庆云县检察院表示“暂不方便回应”,县环保局则直言“尚未接到法律文书”。

庆云县检察院告了县环保局!全国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原告与被告的态度,就和这起案件的性质一样,都有些“特别”。据了解,当地法院尚未对是否立案进行表态。实际上,环保局被个人或社会团体告上法庭的案件并不少见,不过由于个人和社会团体在调查取证方面存在缺陷,“民告官”的难度显而易见;而在公益诉讼试点之后,身为国家机关的检察院 承担起了行政诉讼的“原告”责任,“民告官”升级成了“官告官”,调查取证、案件审理的程序更为严格合法。

山东电视齐鲁频道《101》供稿 播出时间:周一至周六22:00。本期节目视频,请登录齐鲁网节目官网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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