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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制毒第一村”头号人物过堂

今日(24日)上午10时21分,被指为“中国制毒第一村”陆丰博社村头号人物的蔡东家被押进佛山中院第十三审判庭,走上被告席。这也意味着陆丰毒品系列案审理进入了高潮。这场跌宕起伏的庭审从今日(24日)上午开始,中间经历2次休庭,直到晚上9时才结束庭审。

指控:

指使他人在老屋秘密制毒

今日(24日)出庭受审的3名被告人蔡东家、蔡广创、蔡昭桂均是陆丰博社人,蔡东家为博社村村支书。3名被告人均被指控犯贩卖、制造毒品罪,蔡东家还被指控犯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据检方指控,2011年清明节后,蔡东家召集蔡广创、蔡昭桂和蔡秋弟(另案处理)等人在蔡东家位于陆丰市甲西镇博社村的家中二楼客厅,密谋合伙制造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后贩卖盈利,商定由蔡东家和蔡广创出资,其中由蔡东家提供原料麻黄素,蔡广创负责制毒具体事宜,蔡昭桂和蔡秋弟负责制毒的具体操作。

之后,蔡东家从林凯永(另案处理)处,以每桶195万元的价格购买了20桶麻黄素,并将其中的12桶以每桶200万元的价格卖给另一毒贩,从中获利60万元。蔡东家将另外6桶麻黄素交给蔡广创、蔡昭桂和蔡秋弟制造毒品,造出毒品甲基苯丙胺约110千克。不久,蔡东家与蔡广创再次用从林凯永处购买的4桶麻黄素经制毒师傅制成冰毒。

检方指控,这两次制造出的毒品甲基苯丙胺共180千克,后蔡东家指使蔡秋弟等人将上述毒品分别以15至18万元/千克售出,获利500万元。

此外,检方还指控被告人蔡昭桂在2011年春节前后伙同其他人员制冰毒60千克,指控蔡东家受村民的请托,计划“捞出”因制造贩卖毒品氯胺酮被羁押的蔡良火。

对质:

被告人辩解相互矛盾

蔡东家年逾50,身高瘦弱,据称还患有糖尿病多年,今日(24日)上午的庭审也因其身体不适而提前休庭。

庭审中,蔡东家首先推翻此前的供述,否认了检方指控的两项罪名和事实。蔡东家声称自己并没有组织指使,也没有参同蔡广创、蔡昭桂等人合伙制贩毒品。他仅承认从林凯永那里购买了20桶麻黄素,并分批卖给他人,而且当时并不知道麻黄素是为了制毒,而以为是用以制作药品。至于去惠州“捞人”,他表示只是受亲属请求,不知蔡良火是涉嫌毒品犯罪。

矛盾的是,蔡广创则承认了检方指控的罪名,还提出自己是听从蔡东家的指使,并协助蔡秋弟、蔡昭桂制毒;另一被告人蔡昭桂在庭审中否认自己参与了制毒,只是在为“制毒师傅”蔡秋弟“打杂”,没见到毒品制出,且对蔡东家是否参与并不知情。

法官当即让被告人当庭对质,虽然彼此说法相互矛盾,但3名被告人仍坚持自己的说法。

焦点:

辩护人称警方勘验有瑕疵

博社村新乡7巷12号的老屋被指为蔡东家指使蔡广创等人制造毒品的场所。今日(24日)庭审中,公诉方出示了警方在该地点内的勘验记录。该记录显示,办案人员在老屋的窗台、屋顶一根竹竿、水管口等位置检验甲基苯丙胺呈阳性。

公诉人指出,此证据意在印证被告人曾在该地制毒的事实。然而,3名被告人看完证据内的照片时,不约而同提出异议,称“不认识照片中的地址”。

蔡东家的辩护人称,呈庭勘验笔录是在案发后半年的“补充侦查”,同时文字描述与照片内容存在明显不符;蔡广创的律师进一步指出,警方勘验时间为2014年年中,而蔡广创等人被指制毒的时间是2011年清明节前后,相差3年多,甲基苯丙胺能否还能验出需要推敲;蔡昭桂的辩护人则称,博社村作为“中国第一制毒村”制毒猖獗众所周知,即使在一处废弃的老屋内检出毒品成分,并非意味着就是蔡昭桂等人所为,“也有可能是村内其他人员在这里制毒遗留的”。

为了充分质证,辩护方提出勘验人出庭作证。但公诉方回应,办案民警因公或因病无法出庭作证,并出示了相关证明。

此外,辩护方还认为,公诉方提交的被告人供述等言词证据存在诱供、不实记录以及疲劳审讯的情况,向法庭申请了非法证据排除。

延伸

蔡东家其人:

在博社村颇有影响力

蔡东家从2007年起担任博社村支书,后成为汕尾人大代表。之所以被称作“制毒第一村”的头号人物,是因为他被指控不仅自身制贩毒品,做起了“幕后老板”,还广有人脉。

“书记他做得‘正’,我崇拜他,所以我听他的!”在蔡广创单独受审时,他仍不失礼貌地称其为“书记”。

蔡东家的另一项指控则更说明了他在博社人心中的“能耐”。据指控,在蔡东家落网前几天,他还曾受村民的请托,带着香烟洋酒及百余万现金前往惠州市惠城区,计划“捞出”因制造贩卖毒品氯胺酮被羁押的蔡良火,而蔡良火被指为陆丰地区制贩毒的“开山元老”。

庭审中,检方宣读被告人的供述时,有两处细节也足见其“手腕”。蔡东家自称,与蔡广创两次合伙制毒后获利近1000万元,他决定将其中的500万元分与为自己“跑腿”的蔡广创。蔡广创则供述道,“书记”之所以愿意分这么多的钱给自己,是因为看重自己,希望可以发展为心腹,一旦出事可以揽下全部责任。据称,蔡东家还特意抽出500万中的50万元捐至博社村中,用于全村的“公益事业”。

文/佛山日报记者吴振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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