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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8起违反八项规定问题

哈尔滨:8起违反八项规定问题

日前,哈尔滨市纪委、监察局通报了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2015年6月,五常市公安局民意派出所民警赵玉红违规操办女儿升学宴,委托他人在公安局内部短信平台群发通知,收受礼金7900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2015年9月,阿城区料甸镇万兴村党支部委员鞠凤海借饭店开业庆典之机违规收受礼金4000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2015年8月2日,延寿县玉河乡合心村营山屯屯长李连军未向组织申报,超标准操办儿子婚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2014年12月至2015年5月,道外区教育局给5名班子成员每人每月发放1200元车油补贴,共计3.6万元。2015年12月,该局党委书记、副局长赵惠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2015年6月23日,宾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庭长崔宪休假期间,指派单位司机使用公务用车接送自己给朋友办私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2015年5月30日,通河县环保局副局长任成违规使用公车,被发现后授意环境监察大队副队长傅强伪造执法记录,对抗调查,掩盖违纪事实,任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傅强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

7、2014年春节,巴彦县镇东乡卫生院院长刘海威以值班费名义违规给职工发放福利共计6000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8、香坊区国库支付中心科员李伟、王文明,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购物卡,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购物卡被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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