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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人大公布一批干部任免名单

荆州楚网讯 昨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会议将于2016年1月18日在荆州召开。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易法新、副主任陈爱平分别主持会议,副主任刘爱华、段昌奉、肖夕映、张钦,秘书长柳军等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政府关于2015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今年,市政府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20件,其中11件被市人大常委会列为本年度重点建议。目前,所有建议已全部答复代表,其中代表对办理情况满意的110件,占91.7%;基本满意的9件,占7.5%,不满意的1件,占0.8%。120件代表建议中,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36件,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解决的75件,有9件因地方财政困难或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

会议审议了《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草案)》,听取了相关说明,通过了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审议《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草案)的议案》。

会议还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以及有关人事议案,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易法新指出,2015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部分人大代表和市人大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一府两院”的积极配合下,共召开了8次人大常委会会议,讨论了一些重大问题、任命了一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作出了一系列决定决议,为推进我市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应有贡献。

易法新殷殷寄语新任命的人员:要依法履职、主动作为、为民掌权、为民服务、为民办事,对人民群众的感情更深一点,对老百姓的事情办得更好一点,对基层的建设更关心一点,对荆州的企业更理解一点、更支持一点;要增强人大意识,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自觉执行人大决议决定,认真办好人大代表建议;要严格要求自己,讲政治、讲纪律、讲规矩,带头反对“四风”,带头践行“三严三实”,带头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副市长吕晓华、袁德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2015年12月25日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16年1月18日至22日在荆州举行。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荆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荆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审查和批准荆州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6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荆州市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6年市直预算;听取和审议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通过关于设立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的决定;审议通过《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选举事项;其他。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15第3号)

最近,有关选举单位补选了18名荆州市第四届人大代表,他们是:荆州区补选的王克梅、吴耀文;沙市区补选的石明悦、杨智、杨立群、徐前权;江陵县补选的郭奉毅;松滋市补选的方北松;公安县补选的秦军;石首市补选的石必成;监利县补选的马先齐、肖志坚、黄祥龙;洪湖市补选的邓应军、彭忠林;驻荆部队补选的肖业光、袁家良、葛志英。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同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确认这18人的代表资格有效。

荆州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来,石首市选举的石三平,监利县选举的董新发,洪湖市选举的周振武,驻荆部队选举的王立静、陈万红、易铭调离本行政区;因年龄原因,沙市区选举的邓会友,松滋市选举的王本波、梅德芳,公安县选举的钟桦,石首市选举的万必勤、罗长喜辞职被接受;因其他原因,沙市区选举的肖顶方、松滋市选举的杨涛、公安县选举的张仁荣辞职被接受。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以上15人的代表资格终止。

现在,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476名。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5年12月25日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5年12月25日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辛巍巍为荆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胡祥英为荆州市审计局局长;

刘明春为荆州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李俊平为荆州市粮食局局长。

决定免去:

周昌俊的荆州市审计局局长职务;

胡祥英的荆州市粮食局局长职务;

秦浩的荆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职务;

蒋茂芳的荆州市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

姚锡发的荆州市商务局局长职务。

任命:

秦浩为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王圣发为荆州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郭奉毅为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李云清为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克梅为荆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张涛为荆州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易卫东为荆州市人大常委会代表选举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李华成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挂职时间二年);

刘新洲为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郭奉毅的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王克梅的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万必勤的荆州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王本波的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唐振荣的荆州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田静的荆州市人大常委会代表选举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陶齐学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向绪知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王广逵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余泽敏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邓胜梅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王中华的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刘海的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李响的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韩云涛的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刘承东的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记者黄思明 通讯员覃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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