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时代头条 > 正文

国家食药监总局:2245.25公斤不符食安标准食品被查扣 2.59万户食品产销企业被责令整改

法制网北京1月6日讯 记者王开广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日前通报,自2015年7月以来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以来,据不完全统计,各地出动执法人员35.26万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48.77万户次,责令整改2.59万户,查扣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食品添加剂2245.25公斤,罚没款74.62万元,立案查处855件,移送司法机关109件。

专项检查期间,各地将曾经使用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为原料的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膨化食品、小麦粉及其制品、焙烤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添加剂销售企业,加工经营馒头、花卷、包子、油条、焙烤食品等的餐饮服务企业等作为重点单位进行强化监督,加大监督频次,增加抽检数量。

对专项监督检查和抽检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各地依法严惩重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依标准生产、销售、使用食品添加剂,强化企业内部食品安全自查自纠。

下一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继续把含铝食品添加剂作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品种之一,加大食品安全政策、法律法规、标准等的宣传教育力度,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惩重处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以及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

最新文章

取消
扫码支持 支付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