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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掉进无盖井 称物业应担责

女子掉进无盖井 称物业应担责女子掉进无盖井 称物业应担责

左:刘女士的伤腿 右:井盖已盖了回来 本组图片 新文化记者 白石 摄

新文化讯(记者 陆续)“都受伤11天了,到现在还没钱做手术,我应该怎么办?”躺在病床上的刘女士哭着说。元旦那天,她回家时不慎掉进楼道内两米多深的无盖积水井里,致使双腿受伤。但因为责任问题,她和物业争执不休。

酒后回家 不慎坠井

昨天,躺在病床上的刘女士讲述了自己摔伤的经过。她家住在长春市生态大街与福祉大路交会处附近的福临花园小区B6栋2单元。1月1日晚7点多,她参加完朋友的婚礼后回家,喝了点儿酒,进入楼道后手机响了,接起电话的她贴着左侧走,突然感觉双脚踩空,掉进了楼道内的积水井里。

“我当时就蒙了,只感觉双腿不好使,疼得要命,水没到了我的前胸,连喘气都费劲儿!”刘女士回忆,这口井有两米多深,黑洞洞的,她能摸到井内的管道、水泵以及电缆线。

好心邻居下井将其救出

“救命啊!有人吗?”意识稍微清醒后,刘女士在井里大声呼救。这时,有进出楼道的居民听到了刘女士的呼救声,马上跑到井边,并联系了物业。物业很快来了两名保安,还有几名好心的邻居,但因水井很深,大家谁也没敢下去。

居民韩先生也是听到呼救声后跑过来的,自告奋勇下井救人!他让外面的人将消防水带拿过来绑在他身上,将他顺到井下,“那名妇女伤得挺重,下肢不能动弹,里面的积水很凉,她就坐在水里面!”

韩先生解下消防水带,绑在刘女士的身上,然后示意上面的人用力向上拉,他在井下面用手托着,经过20多分钟的努力,大家一起成功将刘女士救出来。此时,刘女士已瘫软在地上,不能动弹。她的家人和朋友都赶了过来,将她送到医院。

因为没钱 手术一直没做

经检查,刘女士的左膝腿筋断裂,右脚粉碎性骨折,生活不能自理,全靠上初中的女儿在医院照顾,“没有办法,丈夫患有脑血栓,家里还有老人,只有女儿能照顾我。”刘女士认为,这件事物业应该负主要责任。“以前这口井是有铁板盖着的,当天上午这块铁板还在,不知道为什么,晚上时就不在了。后来我听说,物业公司在当天下午曾经修过管道,修完后铁板没有盖上。”

刘女士说,她被送到医院后,物业公司的人来过两趟,给她拿了5000元就不管了。“我家里就我这么一个劳动力,丈夫和母亲都需要照顾,我受了伤,家里没钱给我治病。医生说,手术费用要六七万块钱,因为没钱,我还没有做手术。”

“物业说他们负次要责任,因为我当时喝酒了,如果不喝酒就不会掉到井里。我认为这口井是在物业的管理范围之内,不盖上井盖儿也是他们的失误造成的,物业应该承担我的治疗费用。”刘女士说。

物业:走法律程序吧

昨日中午,新文化记者来到福临花园小区事发楼道内,看到进入楼道需要经过两道门,那口“吞”人的积水井位于第二道门的左侧,现在已经盖上了铁板,铁板上还压着一块木板。

随后,新文化记者来到负责小区管理的金鸿物业公司了解情况,该公司的王经理表示,事发时,刘女士喝酒喝多了,而且还在打着电话,所以才拐到积水井里面去的,“物业公司去探望了她,并且给她5000元的治疗费用。那么多治疗费用,我们不能拿,让她走法律程序吧!”

当问到井盖当天为什么被撤走时,王经理说:““这个你问当事人吧,我不知道,也不接受你们采访。”

目前,刘女士仍在与物业公司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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