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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三项机制开展司法救助 彰显检察机关温情

我院三项机制开展司法救助 彰显检察机关温情

我院三项机制开展司法救助 彰显检察机关温情

我院三项机制开展司法救助 彰显检察机关温情

2015年,我院高度重视司法救助工作,坚持将此作为首要民生工程抓紧抓实。通过探索建立三项工作机制,切实促进了刑事被害人救助效益的最大化,有效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和谐。2015年以来,先后办理9件司法救助案,共发放刑事被害人救助金12万元。

一是对内建立部门联动机制。与控申、民行、侦监、公诉等部门建成信息互通、相互配合平台,要求业务部门发现符合救助条件的案件要及时向控申部门移送。

二是对外建立联合救助机制。对于救助金额较大或者具有较大影响的刑事案件,及时向县委政法委请示汇报,争取救助资金。同时,积极加强与公安、法院、民政、社保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整体联动、协助配合,共同为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解决实际困难。

三是建立持续关怀救助机制。对通过正常诉讼途径无法得到赔偿的刑事案件被害人的生活状态、实际困难、心理情绪等进行详细了解,多层次、全方位主动开展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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