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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1月27日召开的八届十八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并经2015年12月15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具体情况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1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相关公告。

2015年12月25日,公司八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部分内容的议案》,相关内容详见2015年12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号-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的要求,现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16年1月11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账户开设完成,帐户名称:汇添富基金-招商银行-京山轻机-成长共享30号资产管理计划;帐号:0899100726;截至2016年1月22日,通过二级市场累计购入公司股票12,507,433股,成交金额合计176,473,626.00元,交易均价14.11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62%。

公司将持续关注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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