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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河口区养老保障标准再提高

鲁网东营1月25日讯(通讯员:胡友文 周强) 新年伊始,在1月21日闭幕的东营市河口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河口区将“实施敬老帮困行动”列入2016年政府为民办的十件实事之一,给全区老年人送上了一份沉甸甸的幸福大礼包。

河口区今年的“实施敬老帮困行动”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养老保障水平提升。60周岁以上老年人基础养老金补助提高到160元/人/月,90周岁以上的补贴提高到180元/人/月;6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单独居住的老年人家庭有线电视收视费实行半价收费;政府财政为60-80周岁老年人免费购买意外伤害组合保险1份;16-59周岁的参保人员按缴费档次区财政分别给予60元、100元、200元不等的缴费补助;70周岁以上老年人医疗补助提高到220元/人/年并全部由区财政承担;重度残疾老年人(一至二级)区财政养老金补贴为300元/人/年,免费发放轮椅、假肢、拐杖等辅助器具。

二是提高城乡非离退休老年人生活救助金和百岁老人长寿补贴金标准。进一步提高70周岁以上非离退休老年人生活救助金标准,其中70-75周岁的800元/人/年,75-79周岁的1200元/人/年,80-99周岁的1500元/人/年;奖百岁老年人长寿补贴金标准提高到1000元/人/月;

三是医疗保障标准提升。为全区6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健康查体;在政府兴办的医疗机构就诊免收门诊挂号费、医疗本工本费;对全区70周岁以上非离退休老年人以及农村五保、低保、三无对象的医疗保险参保补助由200元/人/年提高至220元/人/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400元/人/年提高至430元/人/年。

四是继续加快城乡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管理,加大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力度。

河口区高度重视老龄事业发展,连续4年将“养老保障水平提升”列入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先后制定出台了系列尊老敬老惠老政策,建设了高标准的河口区中心敬老幸福院和河口区养老服务中心,设立了老龄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在全省第一家实现了全区“无保”老人集中供养,在不断提高老年人保障水平的过程中,特别注重精准与普惠相结合,确保了让老年人充分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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