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曝光第16期
下列被执行人因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之规定,现通过媒体公布其不履行义务信息。欢迎广大群众提供执行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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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收
1
被执行人柳必顺,男,1964年6月17日出生,住庆元县屏都街道八都大街。
柳必顺、范良菊应偿还范某某等借款138.6万元及利息,庆元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柳必顺、范良菊仍未履行。
2
被执行人范良菊,女,1963年9月2日出生,住庆元县屏都街道八都大街。
柳必顺、范良菊应偿还范某某等借款138.6万元及利息,庆元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柳必顺、范良菊仍未履行。
3
被执行人徐文杰,男,1968年11月20日出生,住松阳县西屏镇坏城西路。
徐文杰、兰水翠应偿还吴某某27万元及利息,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徐文杰、兰水翠仍未履行。
4
被执行人兰水翠,女,1975年10月11日出生,住松阳县西屏镇坏城西路。
徐文杰、兰水翠应偿还吴某某27万元及利息,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徐文杰、兰水翠仍未履行。
5
被执行人李佐,男,1954年7月3日,住温州市鹿城区水心街道鹿城路。
李佐应偿还徐某某借款600万元及利息,莲都区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李佐仍未履行。
6
被执行人殷海芬,女,1974年1月27日出生,住青田县高湖镇东三村。
殷海芬应偿还刘某某等人借款128.20万元及利息,青田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殷海芬仍未履行。
7
被执行人张少敏,女,1976年7月19日出生,住龙泉市八都镇松渠村松巨街。
张少敏应偿还龙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10万元及利息,龙泉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张少敏仍未履行。
8
被执行人胡建勇,男,1961年11月28日出生,住缙云县新建镇张公桥村。
胡建勇应偿还张某某等10人虾饲料预付款49万元及利息,缙云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胡建勇仍未完全履行。
9
被执行人张建军,男,1975年1月12日出生,住遂昌县妙高街道溪边路。
张建军应偿还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遂昌支行140万元及利息,遂昌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张建军仍未履行。
10
被执行人叶昌武,男,1984年11月4日出生,住松阳县新兴镇朱山村。
叶昌武应偿还陈某某等109.36万元及利息,松阳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叶昌武仍未履行。
11
被执行人王俐,女,1969年9月17日出生,住云和县浮云路二弄。
王俐、严春友、李水琴应偿还云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12.12万元及利息,云和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王俐、严春友、李水琴仍未履行。
12
被执行人严春友,男,1969年1月15日出生,住云和县河上村黄桥头。
王俐、严春友、李水琴应偿还云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12.12万元及利息,云和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王俐、严春友、李水琴仍未履行。
13
被执行人李水琴,女,1970年6月9日出生,住云和县河上村黄桥头。
王俐、严春友、李水琴应偿还云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12.12万元及利息,云和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王俐、严春友、李水琴仍未履行。
14
被执行人饶小玲,女,1966年2月1日出生,住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人民中路。
饶小玲应偿还张某某等86万元及利息,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饶小玲仍未履行。
15
被执行人吴海玲,女,1976年9月11日出生,住绍兴市玛格丽特商业中心。
吴海玲应偿还周某某借款8万元及利息,庆元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吴海玲仍未履行。
16
被执行人林在芸,男,1972年4月27日出生,住遂昌县妙高镇北街。
林在芸、吴翠兰、方金法、吴翠梅应偿还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支行955.69万元及利息,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林在芸、吴翠兰、方金法、吴翠梅仍未履行。
17
被执行人吴翠兰,女,1971年1月25日出生,住遂昌县妙高镇北街。
林在芸、吴翠兰、方金法、吴翠梅应偿还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支行955.69万元及利息,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林在芸、吴翠兰、方金法、吴翠梅仍未履行。
18
被执行人方金法,男,1962年3月7日出生,住遂昌县金竹镇岭坑村。
林在芸、吴翠兰、方金法、吴翠梅应偿还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支行955.69万元及利息,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林在芸、吴翠兰、方金法、吴翠梅仍未履行。
19
被执行人吴翠梅,女,1966年1月6日出生,住遂昌县金竹镇岭坑村。
林在芸、吴翠兰、方金法、吴翠梅应偿还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支行955.69万元及利息,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林在芸、吴翠兰、方金法、吴翠梅仍未履行。
20
被执行人方罗千,男,1979年4月8日,住东阳市画水镇四和村。
方罗千应偿还陈某某借款45万元及利息,莲都区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方罗千仍未履行。
21
被执行人杜新斌,男,1968年10月17日出生,住青田县鹤城街道金田村。
杜新斌应偿还陈某某借款48万元及利息,青田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杜新斌仍未履行。
22
被执行人叶俊,男,1977年11月25日出生,住龙泉市锦溪镇岭根村。
叶俊应偿还张某某等人借款293万元及利息,龙泉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叶俊只履行了0.86万元,剩余部分仍未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