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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倡廉:租地风波

反腐倡廉:租地风波

五月初,N县纪委黄书记找到老纪,请求协助调查边前村村主任曾某涉嫌侵占集体资产的案件线索。黄书记介绍情况说,三名外地人到边前村承租土地种西瓜,都说按每亩八百元将土地租金交给了曾某,曾某却一口咬定按照每亩地三百元收的租金,村会计证实曾某将每亩地三百元的租金交给了她,现在各执一词。县纪委内部的意见也不统一,所以想请老纪出马。经省纪委领导同意,老纪来到了N县。

县纪委案件室主任小陈配合老纪的工作,他向老纪介绍,曾某是退伍军人,在部队入了党,由于他头脑灵活,手脚勤快,很快致了富。去年参加村主任竞选,他挨家挨户做工作,最后竞选成功。他曾对朋友说,竞选村主任花了不少钱,羊毛出在羊身上,他要在村主任的位置上捞回来。有的村民反映,曾某利用职务的便利,得到了不少好处,对外租赁土地,都是他一个人说了算。还有一些村民,多次找到镇政府和县纪委,要求撤换这名村主任。这次是三个承租人续租不成,把这事捅了出来。

老纪和小陈与三名承租人分别谈了话,三个人说的基本一致。关于是否签订土地承租合同,二个人说没有签,一个人说是签了的,不过好像找不到了。关于交钱,三个人是相约一起去的村委会,但是曾某让他们一个一个进去交,所以并不能相互证明别人交了多少钱。三个人还揭发曾某,因为去年西瓜好卖,时常找他们不是说要增加租金,就是说要收回土地,暗示要给他好处,所以去年的承租费用并不止每亩800元。今年曾某要把这块地租给一个朋友,即使加钱也不同意续租。

村会计与三个承租人说的有所不同。她说往外出租的土地是河滩地,约有一百亩,由于时常会被水淹,平时没有人耕种。前年,这三个承租人一起来承租这块地种西瓜,当时村里提出租金每年每亩八百元,三人嫌贵没有租。去年他们又来,让村主任少收一些租金,最后以每年每亩三百元签订了承租合同。他们的租金一直拖到年底才交,租金是村主任收的,然后交给我入了村里的账。今年,他们又找到村里,说是还要减租金,村主任没有答应,他们就把村主任告了。

根据当前所掌握的情况分析,老纪觉得事情比预想的要复杂。如果说曾某没有侵占行为,三个承租人为何全都说按每亩八百元将租金交给了曾某。三个外地人,不会无缘无故地揭发当地村主任的违规行为,仅是因为续租不成,为了泄愤的解释不够充分。如果说曾某有侵占行为,为何会计作了按照每亩三百元承租的证明。尽管会计所说是间接的证据,但并不是没有原由。老纪认为,要弄清楚曾某是否有贪占行为,最好能够找出签订的承租合同,尤其是那个承租人手里的那份合同。

有些事情会在关键的节点上发生出乎预料的变化。那个说签订过租地合同的承租人找到办案人员,说明签订的合同是每年每亩三百元,以前所说的八百元是记错了,并且提供了那份与村里签订的合同。这个承租人的证词、提供的合同与村会计提供的情况可以相互印证。县纪委小陈认为,根据现有证据,已可证明曾某侵占集体款项的行为不存在,建议终止对这个问题线索的调查。

老纪仔细地看了这份合同,签订的时间是去年的三月份,盖的是边前村村委会的公章。据老纪了解,由于县行政区划的调整,去年五月,边下村的一个自然村划归了边上村,将边上村改名为边前村,去年三月签订的合同应当盖边上村的公章。此外,另外两个承租人尽管没有签订承租合同,但其反映的情况仍然没有合理的解释。老纪觉得,这些疑点都有待于查清,需要找曾某了解核实。

在县纪委的办公室,老纪见到了曾某。他四十岁左右,个子不高,但身体结实;眼睛不大,但双目有神;圆脸,大脑袋、鼻子扁平,嘴角下坠,衣着随意,举止无序,与老纪的想像大相径庭。老纪没有多问话,直接出示那个承租人提供的合同,让曾某辨认真伪。曾某确认这份合同是他与承租人签订的,对于为何盖的是边前村公章,曾某解释道:去年三月,由于村名改变,村委会公章也要变更,三个承租人承租土地时,就没有签订合同。到了五月,村委会的新公章刻好后,才签订了承租合同。当时只有一个人来签合同,其他二个人没有要,曾某保管的三份合同都放在村委会办公桌的抽屉里。关于今年不再给三个承租人租用这块地,曾某解释,主要是三个承租人提出要降低租金,为了维护村里的利益,他断然拒绝让他们继续承租。

曾某的解释似乎滴水不漏,但他自始至终都没敢正视老纪,眼神中显露出不安。三个承租人要降低租金的理由好像站不住脚,曾某不愿意续租的真实原因是什么呢?三个承租人中的两人因为不能续租,已经离开边前村,另外一人还在等待,他在等什么呢?想到此,老纪随意问了几个似乎无关的问题,就结束了与曾某的谈话。曾某走后,老纪交待小陈去了解几个具体的情况。

老纪正在考虑收集相关证据和突破难点时,镇纪委送来一封信,信封里面装的是一份土地租用合同,还附有一封短信。信中说“我要离开边前村了,真的合同留给你们,上次的那份是假的。”这显然是那个签订合同的承租人交给镇纪委的,合同中的承租金额是每亩地八百元。小陈那边也传来消息,在边前村电脑打印店的电脑中查出了两个土地承租合同版本,一个是去年三月的原始合同,另一个是新近刚打印的合同,尽管金额部分是空白,但两个版本的合同表述有所不同,证实了为了应付调查,临时制作了一份假合同。此外,还发现了曾某新近打印的另一份合同,合同价格是每亩三百元,是将这三个承租人承租的土地租给了另外一个人,栽种其他的经济作物。

事实已经基本清楚,老纪的任务也已完成。后来,县纪委办案人员找曾某谈话,顺利地核实了情况,并查实了曾某的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原来,那个承租人提供的假合同,是曾某给他的。去年三月份,曾某借口需要重新刻制公章,没有与三个承租人签订租地合同。租地两个月后,其中一个承租人来村委会索要合同,曾某无奈,就按照承租价八百元与他签订了一份合同。曾某得知有人举报他瞒报租地收入后,他想起了这份合同,主动找到这个承租人,提出可以让他续租原来的土地,条件是补签一个合同,并将这个合同交给调查组。这个承租人经受不住利益的诱惑,答应了曾某。后来,曾某改变了主意,提出要给这个承租人换另外一块地。这个承租人觉得曾某不讲信誉,还不如到其他乡镇去承租土地,临走时交出了那份原始合同,并说出了假合同的真相。

至于今年曾某为何不给这三个人续租这块地,是因为他得到消息,这块地将要被县政府征用。他与朋友商议,由朋友承租这块地,尽快地搭建房屋和栽种多种贵重经济作物,以获得征地的高额补偿,所得利益两人共享。当他的朋友得知曾某答应有个原承租人分租这块地后,以损害自身利益为由予以劝阻,迫使曾某改变了主意。于是就出现了这个承租人甩手而去,并揭露真相的结果。

老纪说:

租赁一块土地,掀起了一场风波。贪婪之人必有贪婪之事,贪婪之事必有痕迹可寻,弄虚作假也会露出破绽。贪婪之人大多盲目自信,遇到问题则忧心重重,惊慌失措,顾此失彼。曾某花钱当了村官,就挖空心思,想方设法,不择手段地将钱加倍捞回来。曾某做了一些伪装,造成一些假象,但是,仅是瞒得了一时,迷惑了少数人,最后展现在人们面前的不光是真相,还有一副贪婪的嘴脸。

老纪参与县纪委办案,并没有显得轻松。腐败人员不同,腐败现象不同,腐败方式不同,但是腐败的成因同样复杂,腐败的危害同样严重。在基层办案,容易在思想上轻视、方法上简单,加之案件证据容易灭失, 办案质量难以保证。曾某借土地出租之机中饱私囊,还玩了一些小花招,如不细心调查,照样难以识破。老纪能够完成任务,在于真实参与、全心投入和认真细致,加之多年的办案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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