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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聚焦呼格吉勒图案18年再审路

据内蒙古自治区有关部门发布消息称,呼格吉勒图案经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改判无罪后,有关机关和部门迅速启动追责程序,依法依规对呼格吉勒图错案负有责任的27人进行了追责。以下是《中国新闻周刊》2014年11月27日总第686期的调查报道,聚焦呼格吉勒图案18年再审路。

调查:聚焦呼格吉勒图案18年再审路

10月31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呼格吉勒图的妈妈尚爱云捧着儿子的照片。图/CFP

原标题:呼格吉勒图案18年再审路

《中国新闻周刊》记者/苏晓明

本文首发刊载于2014年11月27日发售的《中国新闻周刊》总第686期

声明:刊用《中国新闻周刊》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距呼和浩特市区10多公里的大黑河村,有片白桦林,林中有一座孤坟,简陋的墓碑上没有生卒年月,只写着“呼格吉勒图”五个大字。

在蒙语中,“呼格吉勒图”意为“幸福的地方”和“大好前途”。但这个名字的主人并未享受到这样的祝福。

18年前,不到19岁的呼格吉勒图被判处犯有流氓罪和故意杀人罪,死刑。从案发到执行枪决,只用去了62天。

然而整件事情并没有这样迅速地了结。

2005年,呼格吉勒图死去9年后,另一起系列命案的嫌犯赵志红被捕。他所供述的第一起案件,竟然是早已被判定是呼格吉勒图犯下的罪行。

赵志红的出现,使这起案件有了新的名字——呼格吉勒图案,也将呼格吉勒图死后的岁月一分为二:之前9年,呼格吉勒图家人为了承受“呼格案”的后果,一直心如刀绞,四处逃避;之后9年,他们为了直面“呼格案”的真相,始终心怀希望,不懈奔波。

漫长的岁月,改变了许多“呼格案”涉案人员的命运,也有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了追问真相的队伍中。

2014年11月20日上午,呼格吉勒图父母从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厅厅长暴巴图手中接过立案再审通知书。老两口痛苦流涕,母亲尚爱云说:“等来这份决定书太难了,是不是也太迟了?”

时间只能默认它的迟到,但法律不能允许它的缺席。正如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所指出的,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呼格吉勒图案这桩尘封18年的旧案终于开启再审程序,正是对此的最好注解。

调查:聚焦呼格吉勒图案18年再审路

尚爱云夫妇将儿子草草葬在老家的树林里。他们说,作为强奸杀人犯的父母,他们觉得抬不起头,没有脸面。因此碑上只刻了儿子的名字,连生卒年月都不好意思刻上。图/CFP

卷烟厂青年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宽阔的鄂尔多斯大街和锡林郭勒南路交叉口,高楼林立。十多年前,这里是呼和浩特第一毛纺厂所在地。

李三仁一家便住在工厂旁边的职工宿舍楼,现在有了名字叫“山丹小区”。夫妇二人都是毛纺厂的退休职工。李家住一楼,楼道狭窄逼仄,推门进去,阴暗的光线,笨重的电视机,老旧的沙发茶几,加上李三仁和尚爱云苍老的脸,仿佛一下穿越到了20年前。

李三仁是蒙古族人,他和尚爱云有3个儿子,都出生在牧区,因此都取了蒙古族名字。老大昭力格图,意为“决心”;老二呼格吉勒图;老三庆格勒图,意为“聪明”。

1980年,全家从牧区搬到呼和浩特,夫妇俩被安置在毛纺厂上班,孩子们则插班上学。三个儿子各有所长。昭力格图稳重踏实,初中毕业进了毛纺厂;呼格吉勒图活泼开朗,最想参军;庆格勒图学习最好,他的志向是考大学。

不过,呼格吉勒图没通过征兵体检。李三仁求了很多关系,终于把他送到了卷烟厂。1995年3月,呼格吉勒图成为一名烟厂职工。

与他同一天进厂的还有一个青年,名叫闫峰。巧的是,两人都出生在1977年9月,都进了同一个车间,没几天就成了要好的朋友。

他们的工作很轻松:检查做好的烟卷,合格的,就放在传送带上,使之进入包装车间,进行最后的包装。

闫峰向《中国新闻周刊》回忆,他们当时每个月工资200元,最初一周工作5天班休息2天,后来调整为上4天休3天,早班晚班轮流上。早班从早上7点30分到下午3点30分,晚班从下午3点30分到午夜12点。

作为不到20岁的年轻人,如此轻松的工作内容,200元月工资,他们非常满足。

空闲时间很多,他们经常出没于台球室、录像厅,一起吃饭、喝酒、游泳。在闫峰的回忆中,二人非常亲密。闫峰家境不好,呼格吉勒图便常常照顾他,有时下晚班后天气太冷,呼格吉勒图就邀请闫峰到他家里住;呼格吉勒图还向母亲借过150块钱,帮家境不好的闫峰买自行车,方便他上下班……

然而这些美好的往事在1996年4月9日晚上永远地终止了。

改变命运的10分钟

1996年4月9日,闫峰和呼格吉勒图上晚班。晚上8点,俩人在一家小店吃晚饭,点了个砂锅,还喝了二两白酒,之后返回车间。

工厂不允许上班时间喝酒。闫峰让呼格吉勒图去买两块泡泡糖,遮遮酒气。

10分钟后,呼格吉勒图回来了,递给闫峰一块泡泡糖后,回到了自己的工位。但一两分钟后,他又来找闫峰,焦急地说要“一起出去一趟”“女厕所出事了”。闫峰追问什么事,呼格吉勒图也不说。

直到两人走出工厂大门,呼格吉勒图才说,买泡泡糖的路上,他本想顺路回家取钥匙——下夜班时间太晚,他没带钥匙,怕打扰家里人休息。

从卷烟厂到李家,有一条几百米的小路,没有路灯,路上只有一个毛纺厂宿舍的公共厕所。呼格吉勒图经过时,听到女厕所里有人在喊叫,之后就没了动静。呼格吉勒图有些害怕,没有回家就回了卷烟厂。但他又反复劝闫峰跟他一起进去看看。

两个刚满18岁的青年,壮着胆子,走向了女厕所。此时,刚好有两个老太太从女厕所出来,看起来不像有什么事。

闫峰向《中国新闻周刊》回忆,他们俩在厕所门口站住,里面很黑,他从口袋里拿出个打火机,微弱的火光下,他们清楚地看到,在厕所坑位中间,一个半人高的隔墙上,躺着一个下身裸露的女人。

两人赶紧跑到马路对面的治安岗亭。闫峰事后回忆,他并不想报案,担心给自己惹麻烦,但呼格吉勒图执意要去报警。

执勤警察最初以为两个小伙子开玩笑,还不相信,但呼格吉勒图很焦急,甚至把警察往外拉。此时,之前从厕所出来的那两个老太太也来报警。警察这才起身和大家一起向女厕所走去。

众人赶到后,发现人已经死了。民警立即向上汇报,呼和浩特新城区(今赛罕区)公安分局接警后,立刻前往调查,并要求报案人闫峰和呼格吉勒图到派出所去录笔录。

两人坐在警车里,闫峰紧张极了,呼格吉勒图安慰他说:“别怕,说清楚就没事了。”

闫峰刚想回应,就被警察喝止了。

那一夜,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分局审讯室里,两人被隔离讯问。闫峰只记得,光笔录就录了好几份,警察翻来覆去地问他发现尸体的过程,以及前后和呼格吉勒图干了什么。

越录闫峰越害怕。他感觉出来,警方已经开始怀疑他和呼格吉勒图。

但明显更受怀疑的是呼格吉勒图。因为在报案前,呼格吉勒图单独去了买泡泡糖的那10分钟里,到底发生了什么,没有人可以作证。

大约凌晨两点多时,闫峰听到隔壁房间里传出桌椅碰撞的声音和呼格吉勒图的喊叫声。“我想他可能是被打了。”他对《中国新闻周刊》说。

第二天一早,闫峰获准可以回家。经过讯问呼格吉勒图的房间时,闫峰从半掩的房门缝向里张望,看到呼格吉勒图戴着一顶白色的摩托车头盔,手被铐在暖气上。显然,警方没有放他回家的打算。

调查:聚焦呼格吉勒图案18年再审路

10月31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呼格吉勒图的妈妈尚爱云。从儿子被拘留到行刑,尚爱云和丈夫李三仁一直没有机会当面问问儿子,案子到底是不是他干的。图/CFP

“那时候我们都不懂法”

呼格吉勒图怎样从报案人变成犯罪嫌疑人?当年的办案人员无一接受采访。

唯一披露当年办案过程的,是《呼和浩特晚报》当年一篇报道《“四·九”女尸案侦破记》。

“冯志明(时任新城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和报案人简单地交谈了几句之后,他的心扉像打开了一扇窗户,心情豁然开朗了……冯副局长、刘旭队长、卡腾教导员等分局领导,会意地将目光一齐扫向还在自鸣得意的那两个男报案人,心里说,你俩演的戏该收场了。”

但对呼格吉勒图的审讯并不顺利。“呼格吉勒图不是拒绝回答,便是东拉西扯,而且往往是答非所问。就像在狂涛中颠簸的一叶小舟,连他自己也说不清天与水之间的差异。”

据报道描述,案发次日,呼市公安局局长王智亲自来到分局,发表三点指示:一、对呼格吉勒图的痕印进行理化检验,从中找出证据;二、从间接证据入手,形成完整的锁链,打掉他的侥幸心理;三、注意审讯环节,从供词中找出破绽,一追到底。“王智局长的指示,极大地鼓舞了(新城)分局的同志们,在他们认真贯彻领导意图的情况下,审讯很快便发生了根本性的扭转。”

“经过意志的较量,更是决策和判断的考验,他们把呼格吉勒图带回分局是完全正确的,鳖已被扣进瓮中了。最后证明死者和呼格吉勒图指缝余留血样是完全吻合的,杀人罪犯就是呼格吉勒图。”

报道描述,“熬了48小时之后”,呼格吉勒图终于“交待”了自己的罪行:“4月9日,我上班后便溜出了厂门……我乘天昏地暗,便溜进了公共女厕所挨门的第一个蹲坑,假装大便,实际上是企图强奸进厕的女人。大约8点半钟,见一个女的走进来,她蹲在了靠里点的蹲坑上,我便朝她扑过去,就要强奸。那女的见我扑过来,赶忙提起裤子,并厉声问我‘你要干什么?’我低声说,‘别喊!’说着,我将她抱住,是用一只胳膊将她的脖子掳住,怕她喊,用另一只手掐住她的咽喉。没想到,她没吭声,我便将她的裤子拉下……上上下下摸了一气就跑出来了。我知道她已经死了,怕将来追查到我,便回厂叫了闫峰,以便让他证明我是上班来着,是偶然发现女尸的。我报案一是怕闫峰说漏了嘴,二是想转移你们追查的目标……”

1996年5月23日,案发后第44天,一审开庭。这也是此案唯一一次开庭审判。

检方以“流氓罪”“故意杀人罪”两项罪名对呼格吉勒图提起公诉,提交的证据包括“证人证言、公安机关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书、物证检验报告、尸体检验报告以及现场勘查笔录”。

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呼格吉勒图于1996年4月9日晚20点40分许,“酒后到第一毛纺厂宿舍院公厕外窥测后”,进入女厕所,对正在解手的被害人杨某某“采取了捂嘴、扼颈等暴力手段”,将她“按在便坑的隔墙上”,掀开衣裤,进行“流氓猥亵”,后听到外面有动静后逃离作案现场,而杨某某因扼颈窒息当场死亡。

李三仁和尚爱云对《中国新闻周刊》回忆,“从开始到结束,我们没有收到过任何通知书,就连开庭都是律师告诉的。”开庭前3天,李家聘请了一位叫张娣的律师,开庭当天又匆忙请了一名律师丁守君,时间太短,律师连案卷都没看就上庭了。“那时候我们都不懂法。”尚爱云说。

开庭前,经别人指点,尚爱云站在法庭犯人出入口等着,希望当面问问儿子,到底是不是他干的。不过,呼格吉勒图戴着手铐被带过来时,还没说上话,就被法警抓着领子拉进法庭了。尚爱云只记得儿子头发很长,形容消瘦。

庭审的时间很短,几乎没有任何机会争辩。张娣律师在庭上做了罪轻辩护,认为“呼格吉勒图是少数民族,年轻,认罪态度良好,能不能轻判?”丁守君律师则一句话也没有说。

内蒙古中级人民法院当庭宣判:呼格吉勒图犯流氓罪、故意杀人罪成立,判处死刑。

呼格吉勒图提出上诉。

6月5日,内蒙古高院书面审理后,认为一审“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当时,死刑复核权还在地方高院,二审审理和死刑复核常常合二为一,呼格吉勒图的罪名与处罚便在此画上了终止符。

背负着“4·9”案的耻辱,过完一辈子

事实上,呼格吉勒图也曾翻供。

一位知情人士向《中国新闻周刊》透露,市检察院询问呼格吉勒图时,他曾表示:“公安局的人非要让我按照他们的话说,不让我解手……他们说只要我说了是我杀了人,就可以让我去尿尿……他们还说那个女子其实没有死,说了就可以把我立刻放回家……”

但没有人对此给予应有的重视。

此外,当时正值中国第二次“严打”期间。“严打”是“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分子活动”的简称。全国人大常委会曾于1983年通过了《关于迅速审判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程序的决定》,其中规定:“对杀人、强奸、抢劫、爆炸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主要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民愤极大的,应当及时交付审判,可以不受《刑事诉讼法》第110条规定的关于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期限以及各项传票、通知书送达期限的限制。”

“当时公安办案压力很大,为了尽快破案根本不按程序来,十分仓促,确实有刑讯逼供现象。”内蒙古政法系统一位老干部对《中国新闻周刊》说。

6月10日,死刑执行。

一大早,李三仁和尚爱云就守在看守所门口,囚车驶出时,隔着铁窗,他们远远地完成了与儿子的最后道别。

大哥昭力格图前往刑场收尸。他不忍心看,躲到后面土坡上,背过身去。“当天行刑的一共4个男孩子,年龄都不大。”

枪声响过后,昭力格图哭着跑过去,看到弟弟头部中了两枪,一枪从脑后射入,另一枪从太阳穴打入,鲜血正从弹孔中流出。

从案发到行刑,匆匆62天。尚爱云说,就像一场梦,梦醒了,儿子没了。

李三仁和尚爱云将儿子草草葬在老家的树林里。他们说,作为强奸杀人犯的父母,他们觉得抬不起头,没有脸面。因此碑上只刻了儿子的名字,连生卒年月都不好意思刻上。

呼格吉勒图死后一个月,李三仁的牙齿全部掉光,黑发成了白发。尚爱云则整日以泪洗面。大哥撑起了养家的重任,不过好景不长,1998年,他被买断工龄下岗,之后靠卖菜、打零工过活。学习最好的三弟庆格勒图,因为受不了别人的指指点点,初中毕业没有再考高中,远离开家乡外出打工,现在成了一名司机。

作为呼格吉勒图的生前好友、一同去报案的闫峰,也成为议论的话题。闫峰多次听别人偷偷议论他喜欢偷瞄女厕所,还和杀人犯交朋友。他整夜睡不着觉,睡着了,就会梦见呼格吉勒图还活着。

闫峰最终离开了卷烟厂,四处打工,在澡堂当过服务员,在工地当过小工,现在是一家物业公司的电工,一个月2000多块钱,既没成家,也没有积蓄。

他常常想,如果这件事没有发生,他和呼格吉勒图可能依然在卷烟厂工作,依然是最好的朋友。卷烟厂如今效益很好,月工资可达六七千元。

李家和闫峰都做好了准备,或许要背负着“4·9”女尸案的耻辱,过完一辈子。直到2005年。

一起当时震惊全国的系列强奸、抢劫、杀人案于2005年10月告破,犯罪嫌疑人叫赵志红。赵志红交代了他犯下的27起大案,其中杀人未遂案6起,杀人已遂案11起,强奸案10起。但更令人吃惊的是,他供述的第一起案件便是1996年曾在赛罕区一公厕内将一名女性强奸杀害,公厕就在邻近呼和浩特卷烟厂的平房宿舍区里,“南北朝向,女厕在南”。

赵志红对被害人的身高、年龄、扼颈方式都有清晰、肯定的记忆。办案人很快发现,这起案件,就是已经告破并结案9年的“4·9”女尸案。

知情人向《中国新闻周刊》介绍,赵志红先后四次向警方供述了详细经过,前后都很吻合。更为关键的是,2005年10月30日,赵志红带领警方,左转右绕,四处参照,最终在一片高楼中准确指出了“4·9”案发公厕的位置。当时,那间公厕早已被夷为平地。

内蒙古随即成立了“4·9”案复查组,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长赫峰是专案组的重要负责人。

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调阅“4·9”案的案卷后,他发现从公安侦破的角度来看,有效证据非常少,且在检察和审判环节,这些证据也不足以定罪。“案卷中有明显的诱供和逼供的痕迹,呼格(呼格吉勒图)在检察机关也表述过自己被逼供的情况,却没能得到调查。”

赫峰说,复查组立即将案件上报至公安部刑侦局,“当时的公安部领导就认定了呼格的案子是错了。”

邻居看到了赵志红去指认案发现场,将此事告诉了李三仁和尚爱云。老两口涅槃重生一般,重新发现了生活的希望。“我们儿子是被冤枉的。”他们要为儿子平反。

他们去找当地公安局、法院和检察院,四处打听、求人,只为能有一点推动。一年多后,他们又为启动立案再审聘请了代理律师。

律师苗立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她曾多次前往法院、检察院,试图查阅当年案卷,均被拒绝。在她的印象里,从2005年赵志红案发至今,内蒙古司法系统已先后对“呼格案”复查数次,但一直没有公布复查结论,立案再审程序也始终无法启动。

消失的物证

2005年赵志红案发后,闫峰也与呼案重新有了联系。

2005年11月,呼格吉勒图去世9年后,闫峰被叫到市公安局,警方反反复复让他回忆当年的细节,还问他:“今天我们来找你,你有啥想法没?”

闫峰反问,“是不是当年的案子闹错了?”警察没有回答,只是叮嘱他,问话这件事不要对外说,以后可能还会找他。

闫峰后来从新闻里得知,又抓住了一个交代“4·9”案的人,他开始坚信好友呼格吉勒图是冤枉的。

他后来还被问了两次话,时间已经记不清了,只记得一次被叫到宾馆,公、检、法的人都在场;还有一次被叫去了内蒙古高院。

“别怕,说清楚就没事儿了。”闫峰时常想起呼格吉勒图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但他没想到,把事情说清楚,竟需要这么多年。

另一位推动此案再审历程的,是新华社内蒙古分社记者汤计。他先后就呼案写过5篇内参,呼吁领导重视并彻查,几乎每份都获得了上层领导的批示。

李三仁和尚爱云则开始了漫长的上访路。他们每周去内蒙古高院一次,每年去北京三四次。

尚爱云说,以前她不爱说话,因为上访,逼着她话多了起来,脾气也开始暴躁。这些“上访性格”时常把上访变成冲突。唯独一次,她守在最高人民法院门口,发现院长的车子正准备开出法院大门,她奋不顾身地冲过去,拦车喊冤。了解案情后,院长指示,以后李三仁一家上访要有专人接待。后来这位院长退休了,李三仁和尚爱云的希望又一度落空。

有人说,当年的办案人员都高升了,因此再审阻力很大。比如当年主办案件的新城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冯志明,如今已是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长。

不过,一位知情人士向《中国新闻周刊》透露,再审程序无法推进,关键原因是当年的物证已经丢失。

物证之一,是当时提取的呼格吉勒图指甲缝的皮屑,这也是当年定罪的关键物证。物证之二,是警方技术人员当年曾从受害者体内提取到的精斑。当时内蒙古没有条件做DNA鉴定,在“严打”的紧迫形势下,就没有对此这项证据进行鉴定。

赵志红案发后,复查组想要调取当年的物证,却发现皮屑和最关键的物证精斑都丢失了。究竟怎么丢失的,众说纷纭。

复查组还曾请公安部第一研究所测谎专家杨承勋于2005年11月19日对赵志红进行了心理测试,结论是“赵志红的供述属实”。不过,根据相关规定,测谎结论只能用来辅助侦查,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复查组遇到了难题:当年便是只采信口供便判处呼格吉勒图有罪,而今是否能够只依靠口供,再次判处赵志红有罪?

2006年11月,赵志红案开庭审理,公诉方指控赵志红的犯罪事实中,没有“4·9”案。

庭审一个月后,赵志红在看守所里递交了一份《偿命申请书》,再次表示,1996年他曾在毛纺厂宿舍公厕内强奸杀害了一名年轻女子,“被捕之后,经政府教育,在生命尽头找回了做人的良知,自己做事,自己负责,还死者以公道,还冤者以清白。”

赵志红案没有再开过庭,审理依然悬而未决,赵志红本人也仍在看守所中。

一位采访过赵志红的记者向《中国新闻周刊》回忆,赵志红曾在采访中表示,“4·9”案是他人生的转折点,是他从一个好人彻底变成一个坏人,从对性的渴望转向强奸、杀人的第一步。

这位不愿公开姓名的记者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赵志红长相平凡,但十分冷静,有问必答,始终保持微笑,似乎是在等待生命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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