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贵港中心城区禁限放烟花爆竹,违者会被处罚
贵小轩
“宣粉”们,离春节可没剩几天咯,想必有宣粉已经购置不少年货啦!现在呀小轩就想问一句,宣粉的年货有烟花爆竹吗?
有的话那可得小心啦,这不是小轩乱说哦,因为咱们市人民政府决定在2016年春节期间贵港中心城区实施禁限放烟花爆竹。
具体细节咱们可以接着往下滑↓↓↓
禁限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场所
1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范围
南环路—西环路—北环路—东环路以内的自然村范围。
2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场所
1.禁止燃放的区域范围:
市中心城区(北到北环路;南抵南环路;东从北环路至峡山进港路口到南环路与玉贵路交叉路口;西为西环路以东)。
2.禁止燃放的场所:
(1)文物保护单位;
(2)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3)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4)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5)国家机关、医疗机构、中小学校、幼儿园、敬老院;
(6)山林、绿地等重点防火区;
(7)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影(剧)院、歌舞娱乐场所、繁华街道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内。
禁限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
限放时间为2016年2月7日至2016年2月22日的每天12:00—14:00和22:00—凌晨6:00。其他时间禁止在限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节日期间遇到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天气条件、出现重度污染时,采取临时性禁放措施,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提醒:
“宣粉”们,如果在烟花爆竹禁限放区、禁放时段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将会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小轩提醒大家:春节期间,要注意环境保护,注意安全。
▍内容来源:“贵港宣传”微信号(ID:gxggxc) 市政府办
▍图片作者:图片来自网络,在此特别鸣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