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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南京城风貌,原来出自80多年前这份规划(二)

“发扬光大本国固有之文化”

《首都大计划》草拟于孙科拒不出任建设部部长并出走欧洲之际,这或许是孙科归国后另起炉灶编制《首都计划》之因。

可在某种程度上,《首都计划》又像是对《首都大计划》的修编,它继承了后者的道路系统骨架——这也是形势使然。1929年6月国民党葬先总理孙中山于紫金山,作为迎梓大道,连接中山码头与中山陵的中山大道必须先期完成。《首都计划》编制之前,1928年8月,长12公里、宽40米的中山大道开工,在刘纪文的铁腕下紧锣密鼓般建设,次年5月告竣。南京的城市道路系统由此定调,《首都计划》也只能全盘接受。

《首都大计划》欲实现的“三化”,特别是强调东方文化的“艺术化”,与《首都计划》一脉相通,这正是茂飞追求的境界。在《首都计划》中,建筑艺术被摆在了突出位置,它专辟“建筑形式之选择”一章,提出“要以采用中国固有之形式为最宜,而公署及公共建筑物,尤当尽量采用”,但是,“政治、商业、住宅各区之房屋,其性质不同,其建筑法亦自不一律”。具体而言,“政治区之建筑物,宜尽量采用中国固有之形式,凡古代宫殿之优点,务当一一施用”,“至于商店之建筑,因需用上之必要,不妨采用外国形式,惟其外部仍须有中国之点缀”,住宅则“无须择取宫殿之形状,只于现有优良住宅式样,再加改良可耳”。以上原则,可能对1930年梁思成、张锐(1906~1999)拟定的《天津特别市物质建设方案》产生了影响,后者提出,重要的公共建筑——市行政中心,“其样式系采新派中国式,合并中国固有的美术与现代建筑之实用各点”,其余建筑则可“尽量采取新倾向之形式及布置”。

梁、张所说的“新倾向”即现代主义。在这方面,长梁思成24岁的茂飞并不落伍,1919年他在上海外滩自己的办事处“茂旦洋行”(Murphy & Dana)之侧,设计了大来大楼(Robert Dollar Building),先声夺人地运用了现代主义手法,使之成为早期现代派作品。

茂飞观察中国建筑的角度与梁思成相似,皆偏重于结构理性主义,认为此种建筑体系完全能够适应现代建筑技术与功能的要求,理应被继承和发展。《首都计划》为此专门论述了中国建筑的优点,包括“颜色之配用最为悦目”、“光线、空气最为充足”、“具有伸缩之作用,利于分期建造”。同时指出,中国式屋顶的上层空间并非无用,它正可被用来安装电梯或放置案卷,“盖外国公署之卷帙,多藏于地窑之中,此项地窑,既费巨款建筑,又难免潮湿之患,实不如中国建筑之可放置上层也”。

而这一切的要义,在于“发扬光大本国固有之文化”。《首都计划》写道:“中国建筑艺术之在世界,实占一重要之地位。国都为全国文化荟萃之区,不能不籍此表现,一方以观外人之耳目,一方以策国民之兴奋也。”

蒋介石的心思

《首都计划》对《首都大计划》的最大改动,是将中央政治区的位置从明故宫旧址,移至东城墙之外的紫金山南麓。如此在老城之外建新城,颇似朱元璋当年所为,实是极具野心的计划。

国民政府定都南京之后,城墙之内,尚有大量空地可资利用,它们多集中在城市的北部和东部。如前文所述,《首都大计划》已研究了在城市的北部——玄武湖西岸(即紫竹林地区)和城市的东部——明故宫旧址建设行政区的可行性,最后选定了明故宫。

《首都计划》将紫竹林、明故宫与紫金山南麓作了比较,认为紫金山南麓“处于山谷之间,在二陵(明孝陵、中山陵——笔者注)之南,北峻而南广,有顺序开展之观,形胜天然,具神圣尊严之象”,其优点包括:“面积永远足用”、“位置最为适宜”、“布置经营易臻佳胜”、“军事防守最便”、“于国民思想上则有除旧更新之影响”。

相比之下,紫竹林地区“全部几尽平坦,适与紫金山南麓相反,此等地面,建筑布置实难具有美观。且地在今城之北,与南京发展方向,未能相同”;明故宫地区也是“全部地面均系平坦”,“建筑方面,难臻佳胜”,更重要的是,“遍揽南京各地,火车总站最宜建于明故宫之北,而总站之南,又为商业区最良之地。一因适当发展方向之冲,地点适合;一因面积广大,适为繁盛市场,且该地现价甚低,大半又属官有;一成为商业区域,地价必倍蓰增加,政府收入,因亦大进。若取为行政区域,无论商业区域,别无他处可以相当,而政府收入损失亦当不少”。

由此得出结论:“盖用紫金山南麓为中央政治区域,则明故宫适为商业最宜之地;改用明故宫为政治区域,紫金山南麓未必可为商业用地。综上正负各面理由,中央政治区域地点,终以紫金山南麓为最适当也。”

种种迹象表明,蒋介石对这个紫金山南麓方案,并无太大兴奋。他最真实的想法,可能包含在他重掌党政军大权之后,由南京市工务局编制的《首都大计划》的第三稿之中,该项计划最终把行政区调整至明故宫旧址,当是蒋介石意志的体现。

1928年10月31日,《南京特别市市政公报》披露,刘纪文曾商呈“中央要人”,确定以明故宫地段为中央政治区,并获得财政部部长宋子文支持,同意提供建筑经费。所谓“中央要人”可能就是蒋介石。

吕彦直力主设“中央政府区”于明故宫旧址,他在《规划首都都市区图案大纲草案》中建议,拆除南京东、南两面城垣“以扩成为最新之市区”,“照本计划之所拟,将来南京都市全部造成之时,此处(即明故宫——笔者注)适居于中正之位”。

蒋介石,名中正,吕彦直将明故宫中央政府区描绘为“中正之位”,或已拨动蒋介石心中玄机。

事实上,在孙科启动《首都计划》之时,蒋介石已在另起炉灶。

1928年11月,蒋介石的首任德国顾问——有“坦克专家”之称的马克斯·鲍尔上校(Max Bauer, 1869~1929),率领一个26人的顾问团来到南京,其中包括曾于1907年在青岛出任帝国海军胶澳租界地建筑总监的海因里希·舒巴德(Heinrich Schubart, 1879~1955)。这位学成于汉诺威工业大学、说得一口流利中文的建筑师,出任南京特别市政府顾问,并于1929年7月被聘请为刚刚组建的由蒋介石担任主席的首都建设委员会的顾问,着手南京的城市规划。

茂飞的研究者郭伟杰(Jeffrey W. Cody)在2001年出版的《在中国建造》(Building in China: Henry K. Murphy’ s “ Adaptive Architecture, ” 1914~1935)一书中说,尚不清楚德国顾问团与美国规划团队的关系。

但从柯伟林(W. C. Kirby)的研究可知,在德国顾问团到达南京之前,1928年夏,游走于欧洲的孙科率中国考察团访问德国,削弱了鲍尔的“中间人”地位。彼时,孙科虽已大权旁落,仍以孙中山的《实业计划》为蓝本,向德国外交部提交了一个宏大的中国建设计划,使鲍尔的计划相形见绌。孙科获得了相当的礼遇,还与全德工业联合会建立了联系。

显然,鲍尔与孙科存在着竞争关系,这种关系也可能被包含在舒巴德的工作之中。

1929年10月至1930年7月,舒巴德在《首都建设》公报上连续发表文章,否定将中央政治区设于紫金山南麓方案,强调国民与政府“不应分离”,政治区“不能建于荒僻辽远之处”,南京的发展“不应向东边之高山方面,而应向西边长江方面商业交通繁盛之区”。

舒巴德认为,“明之旧皇城,具有广大之面积,极适于作政治区之用”。具体而言,“可将皇城城墙及河沟围绕之故宫遗址,辟为公共花园,不用以建置任何房屋,其残余宫址及御沟,分段保留,以便中外人士,对于中国历史上之遗迹,有所考镜”,“围绕此围者,为国会及各院部”。

鲍尔是蒋介石最信赖之士。1929年4月,这位“坦克专家”在武汉前线染天花而亡。蒋介石为其送葬,悲痛得像个“被遗弃的孤儿”。

舒巴德是鲍尔请来的,他的意见应该会对蒋介石产生影响。

“党权高于一切”

对住在城里的官员来说,与明故宫相比,去紫金山南麓上班确实是远了些。但林逸民强调:“全部计划皆为百年而设,非供一时之用。”后来的事实表明,以百年之尺度,求一时之理解,确非易事。

《首都计划》列出的以紫金山南麓作为中央政治区的诸多优点中,最耐人寻味的是“于国民思想上则有除旧更新之影响”。《首都计划》对此说明:“查世界新建国都,多在城外荒郊之地,如澳京之近巴那(堪培拉)、土耳其之安哥拉(安卡拉)、印京之新大理(新德里),无一不然,一方固可规划裕如,一方亦有鼎新革故之意。该地(紫金山南麓)位于郊外,实与斯旨相符,他如地在总理陵墓之南,瞻仰至易,观感所及,则继述之意,自与俱深。”这包含了孙科的良苦用心。

孙中山1924年拟就的《建国大纲》规定:“建设之程序分为三期:一曰军政时期;二曰训政时期;三曰宪政时期。”据此,国民党北伐成功后即应结束军政施行训政,在“以党治国”的条件下训练人民行使各项权利,实行地方自治,以向宪政过渡。

对蒋介石的军事独裁一向不满的孙科,试图凭借孙中山关于训政时期“一切军国庶政,悉归本党负完全责任”的要求提升党权,以限制蒋介石的军权。为此,1928年9月,从欧洲回到南京之后,孙科、胡汉民便高喊“以党治国”、“党权高于一切”。一时之间,此类党化标语遍布全国。其中用意,蒋介石当是心知肚明。

1929年3月,国民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称:“先总理传下来的一言一字,都是不可移易的真理。敢讨论总理学说的是大逆不道;敢批评总理主张的,罪不容诛。”10月,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会通过《各级学校教职员研究党义条例》,规定全国各级教职员,不论是否国民党员,都必须研究“党义”,即“国父”孙中山的著作,“平均每日至少须有半小时之自修研究,每周至少须有一次集合研究”。

不料,以如此极端形式推行的“党权高于一切”,惹恼了一干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引来一场关于人权与党权的论战。胡适(1891~1962)批评国民党以党代法,并撰文讥讽:“哪里是‘党治’?只是军人治党而已。”实是骂到了孙科的痛处。

高华在《革命年代》一书中指出,1928年后,孙科与蒋介石再度合作,双方的隔阂与不信任继续存在,孙科并没有得到蒋介石的真正信任和重用。蒋介石为了加强自己的独裁地位,一方面重用CC派,控制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党部;另一方面,又有意提高黄埔系的地位,以加强对军队的控制。

后来,孙科这样描述自己心情——1928年回到南京后,“见蒋全以个人权术淫威势利笼罩一切”,自己原先在广州、武汉时的那种“精神兴奋、愉快无限的心情完全消失”,从此“无聊倦思”、“凡事皆苟且敷衍”,他之所以“勉为隐忍”,乃是考虑“党国艰危”,指望蒋介石“能有日觉悟”,“由统一和平到训政建设,以克慰举国隅隅望治之情”。

这些情况就发生在《首都计划》编制之时。将中央政治区设于中山陵之侧,所谓“瞻仰至易,观感所及,则继述之意,自与俱深”,当是孙科心态的流露。

刚刚完成奉安大典的中山陵,奠堂两壁镌刻着孙中山的《建国大纲》。谁能够获得对它的解释权,谁就能够赢得这场权力的角逐。

茂飞的“国会山”

中山陵是吕彦直在1925年设计的。1929年3月吕彦直病逝后,李锦沛(1900~1968)接手了未竞之事,同时接手的还有吕彦直在广州设计的中山纪念堂。

吕彦直和李锦沛皆学成于美国,皆曾是茂飞在纽约雇用的绘图员。后来,他们随茂飞转战中国,并开办了自己的事务所。

中山陵和中山纪念堂均将中国与西方的建筑经典巧为融合,正是茂飞所理想的“改良式中国建筑”。作为茂飞的助手,吕彦直参与了金陵大学、燕京大学的设计,为日后独立完成中山陵的设计打下基础。

当初设计雅礼大学时,茂飞还没有到过北京,那时他对中国北方官式建筑的了解,可能是通过日本人拍摄的影像。后来他在设计金陵女子大学和燕京大学时说,正是得益于东京帝室博物馆出版的紫禁城摄影集和测稿,他才可能在纽约的办公室里完成这两所大学的设计。这部摄影集和测稿,是1901年日本建筑史学者伊东忠太(1867~1954)在八国联军占领北京期间主持完成的,它们成为茂飞的案上之物,并对吕彦直产生影响。

作为吕彦直的建筑导师,茂飞在中山陵西南侧的坡地上,以“正宗”的“改良式中国建筑”手法设计了一个中央政治区方案。他笔下的中央政治区南北中轴线,从中山陵与朱元璋的孝陵之间穿过,越过紫金山上1500多年前的六朝祭坛。他设计的一期工程包括中央党部,国民政府,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五院,它们组成一个三角形庭院地块,并成为后续工程的“母版”——只需将这样的三角形“母版”,分期分批沿着中轴线向南复制、拓展,即可完成整个政治区的建设。

茂飞实是深谙中国古代城市规划之妙,正如《首都计划》所言,中国固有之形式“具有伸缩之作用,利于分期建造也。中国房屋之内多留空地,倘因经济关系而暂建某一部分,或因需用关系而增建其他部分,皆可随意擘画,不失其整个之性质。外国之房屋,则殊缺乏此项之伸缩力,每每一行建造,即须全部从事,而建造之后,倘欲有所增筑,又必多感困难,殊不如中国款式之易改变。中央政治区等各种建筑物,现以经济关系,不易同时建筑,更不能不采用中国方式,一方备日后之拓展,一方免目前之缺欠系统也。”

在这样的伸缩、拓变之中,中央党部牢牢占领着中央政治区轴线的北端,那里地势高峻,正可统揽全局,彰显“党权高于一切”,被称为茂飞规划的“国会山”(Capitol Hill)。

尽管1929年6月,茂飞拿出了中央政治区方案的修订稿,首都建设委员会还是在7月经蒋介石核准,悬奖征求中央政治区图案。

此次活动由茂飞、慕罗(Colonel Irving C. Moller)、舒巴德、陈和甫(南京市工务局局长)、茅以升(1896~1989)、林逸民、陈懋解(华北水利委员会委员长)七人为评判顾问,共征得9个方案。经评选,因“未能悉合意旨”,第一、二奖空缺。

并列第三奖的第一号图案与第六号图案,均由协助茂飞工作的国都设计技术专员办事处技正黄玉瑜,与首都建设委员会荐任技师朱神康合作完成。其中,第一号图案被收入《首都计划》的最后文本。

这两位建筑师,在紫金山南麓的“国会山”,将华盛顿的国会大厦,套上北京天坛祈年殿的外衣,就变出了那个不可一世的中央党部。

《首都计划》参照美国中央机关职工人数与全国人口1/2000的比例,推算出中国中央机关职工人数当有20万人,减其半,计10万人,再结合所拟定建筑物最适宜高度,得出中央政治区“应有一又四分三方英里乃至二方英里之面积,方可敷用”。

国民政府定都南京之后,全市人口突由36万增至49.7万,一年间计增十余万。《首都计划》认为:“惟此时中央政府组织,尚未大有扩充。参照外国中央机关职工与全国人口之比例,我国中央机关之职工,应达十万人之数。故将来组织扩充,移住者当又大增”,“人民由农转工,由乡迁城,实为自然之趋势”,“南京并为工商之都市,将来建设完成,交通便利,人民之移住者必更多”,“因人民之迁移,即除更迭游历者不计外,转瞬间便达百万之数。以自然增加率千分六·一五之数算之,一百十三年后,便达二百万人”。

如何规划这个一百年后人口达到二百万的首都呢?《首都计划》根据所定分区条例人口密度之限制,并控除一切保留之空地,得出“以南京城内而论,应住七十二万四千人,即每英亩七十一人半。其余一百二十七万六千人,悉在城外居住”,这就需要考虑城内城外的平衡发展。

如在紫金山南麓设中央政治区、在明故宫一带设商业区,就可以中山大道为发展轴,与城南旧区(南唐故城),鼓楼、五台山一带的文化教育区和计划中的市行政区相连,形成一个多中心的带状结构。这正可避免出现引发严重拥堵的单中心城市结构——像后来的东京、首尔和北京那样。

《首都计划》以朱元璋在南唐故城之北建造的鼓楼为中心,划出一个覆盖855平方公里的椭圆型市区;市行政区设在城墙之内的大钟亭、五台山两处,与中央政治区一样,皆采用 “改良式中国建筑”风格;以同样手法设计的新街口商业区,还采用了20世纪初巴黎总建筑师(Architect of the City of Paris)艾纳尔·赫纳德(Eugène Hénard, 1849~1923)设计的环岛式交叉路口。

古力治将长江边上的浦口设计为铁路与航运的枢纽和工业区,并配建机场。他曾在美国市政评论报发表论文,估计美国城市需要飞机场的面积为每十万人225英亩。对此,《首都计划》认为,“虽中美情形不同,我国所需,或远不及此,顾亦不能不保留相当面积以为之备”。为此,还计划在中央政治区以南、夹江东岸各建一个机场,并在水西门外西南隅建飞机总站,并建议停用明故宫西南的飞机场,以其地供商业区之用。



现在的南京城风貌,原来出自80多年前这份规划(二)

《首都计划》还介绍了美国交通管理由乱而治的经验。为统一全国交通政策,1925年,美国商业部部长胡佛(Herbert Hoover, 1874~1964)设专门委员会订立交通管理法,历三年而成。《首都计划》认为,“宜乘此时机,取美国之所定者,斟酌而损益之。订立南京交通管理法,再将其普通者布之全国”。

关于汽车的使用,《首都计划》提出限时停车的要求,即汽车在商业区或其他繁华区域,“停留时间以不过一小时为限”,“最善之制,莫如使所有汽车,除最短促之时间者外,皆须离街道而停泊。由市政府规定,凡新建住宅、商店、货栈或办事处,皆须自备停车处、装卸处,方准发给建筑执照”。

《首都计划》强调,在路权的分配上,必须考虑少数人与多数人的关系,“凡繁盛区域之道路,其两旁之路面至为贵重,应供一般人民之享用,不能为有汽车者所独占”,“盖有汽车者,不过市民之少数,既独占之以为用,是牺牲大多数人之权利,而益少数也”。

居住之问题

观察《首都计划》的一个重要背景是,1925年,勒·柯布西耶(Le Corbusier, 1887~1965)出版《明日之城市》一书,提出建设功能分区、由快速干道主宰的高层低密度城市,以迎接汽车时代的到来。他的这一想法,被写入1933年国际现代建筑协会的《雅典宪章》,后者成为二战后大规模建设功能主义城市的“圣经”。

《首都计划》的编制正处在这部“圣经”的形成期间,也被其代表的理念波及,最显著之处,是它的住宅区规划原则与后者所倡导的“邻里单位”一致。1929年,美国规划师佩里(Clarence A. Perry, 1872~1944)提出“邻里单位”概念(Neighborhood Unit),并在斯坦因(Clarence Stein, 1882~1975)、莱特(Henry Wright, 1878~1936)执笔的新泽西雷德本(Radburn)新城规划中实施。

佩里提出,为使小学生上学不穿越交通干道,应扩大原来较小的居住街坊,以城市干道所包围的区域作为基本单位,建成具有一定人口规模和用地面积的“邻里”,其中布置住宅建筑、日常需要的各项公共服务设施和绿地,限制外部车辆穿越;“邻里单位”的人口和用地面积以小学的合理规模来计算和控制——当下遍及中国大陆的住宅小区的设计思想,即来源于此。



现在的南京城风貌,原来出自80多年前这份规划(二)

同在1929年诞生的《首都计划》,与“邻里单位”高度同步。它提出:“务使儿童就学便易,距离不致过远”,“从美国各城详细考察之结果,每一小学校以能容纳七百人为最适度。盖校地内所包含之各种场所,从最低限度言之,每有一定,而建筑校舍,以能容纳七百人为最经济”,“普通而论,学童距离校舍,不能超过一英里之路线,至新住宅区发达及现在稠密区域学童递增时,并须按切情形,逐渐扩充旧校或增建新校也”, “惟建立学校,并须位于适宜之路旁,否则入校肄业之学生,不免经过干路,其危险实多”。这当中已包含了“邻里单位”的要义。

《首都计划》内附《城市设计及分区授权法草案》和《首都分区条例草案》,皆袭美制。后者规定:“在第二商业区或工业区内,建塔不限制高度,但该塔面积不得逾该地段总面积之十分之一,及须向街巷及后院各方面之界线最小缩入三公尺。”这与柯布西耶在《明日之城市》中所理想的形态相似。与柯布西耶完全一致的是——为减少红绿灯、保持汽车的速度,与干路相接的横街须相距400米。显然,那时还不能看到由此带来的“步行面临消失”的后果。



现在的南京城风貌,原来出自80多年前这份规划(二)

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是,建设保障性的公营住宅被纳入重点。《首都计划》为此设专章论述,有言曰:“个人之经济能力有强弱之不同,而弱者每居多数,以生计压迫之故,一部分人之生活,仅可置重于饮食之一端,而此关系甚大之居住,反不能加以相当之顾及,苟免暴露,即无所求,此种现象,都市尤甚。盖都市居住之难,大有过于村乡也。因是之故,居住之问题,遂成为一重要之社会问题。”

《首都计划》提出,应借鉴欧美各国发展公营住宅的经验,对居住困难者予以救济,其营建费用,“或由中央负担;或由中央及地方负担;或由慈善机关负担;亦有贷借低利资金于人民,而使之自行营建者;更有贷借资金之外,又津贴建筑费若干成者”。其中,“以中央出资、市府营建为普遍,此种住宅,或收回低微之租金,或更免费借住,一视其种种情形之如何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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