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时代头条 > 正文

宣汉县、大竹县被认定为四川省第四轮敬老模范县

2月16日,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认定四川省第四轮敬老模范县(市、区)的通知》,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老龄委关于开展第四轮创建敬老模范县(市、区)工作的实施意见(2012—2015年)的通知》要求,各地积极开展第四轮敬老模范县(市、区)创建工作,成效明显,全省老龄工作基础进一步加强,老年人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社会氛围日渐浓厚,养老保障体系、医疗保障体系和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步伐加快。经省老龄委组织检查验收,省政府同意认定成都市锦江区等39个县(市、区)为四川省第四轮敬老模范县(市、区)。

笔者获悉,其中达州市的宣汉县、大竹县两个县同时榜上有名,被认定为“四川省第四轮敬老模范县”。

该《通知》要求,被认定的县(市、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地要认真学习先进经验,继续加强老龄工作、发展老龄事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努力实现“五个老有”工作目标,为实现中国梦四川篇章作出新贡献。

延伸阅读:

四川省于1997年成为人口老龄化省份后,人口老龄化形势相当严峻。据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2010年四川省常住人口8042万中,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达到1311万人,占16.30%,高出全国平均水平3.04个百分点。人口老龄化程度高居全国第二位。为进一步做好老龄工作,建立并完善老龄工作激励机制,省老龄委组织开展了创建敬老模范县(市、区)工作。

四川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就第四轮创建敬老模范县(市、区)工作提出实施意见,包括养老保障水平提高、医疗保健制度落实、老年教育网络完善等。2013年7月9日,四川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四轮创建敬老模范县(市、区)工作的实施意见(2012—2015年)》的通知。

根据《意见》,敬老模范县(市、区)需在老龄工作上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宣传教育深入扎实、老年维权机制健全、养老保障水平提高、医疗保健制度落实、老年教育网络完善、老年文体活动丰富。具体而言,《意见》要求敬老模范县(市、区)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增长率需超过全省平均水平;“五保”老人的生活供养标准不低于当地群众平均生活水平且集中供养率达到60%以上;城乡各类养老护理机构床位总数不低于老年人总数的17‰;建有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乡镇卫生院为基础的老年医疗保健服务体系;形成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老年教育网络,老年人入学率城区达到8%、农村达到3%;建有不同类型的老年活动中心(室),基本满足活动需要等等。

据了解,根据前三轮各地创建敬老模范县(市、区)工作情况,第四轮全省认定“四川省敬老模范县(市、区)”的总数控制在39个以内。创模工作实行动态管理,第三轮已被认定的县(市、区)仍要按照新的条件参加创建和申报,才能参加第四轮评比。

相关链接:

据了解,近年来,宣汉县始终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五个老有”工作目标,全方位推进老龄工作和创模工作,通过抓组织强领导,奋力推进创模工作,抓宣传重引导,倾力营造创模氛围,抓保障建机制,强力凸显创模实效,形成了各级党政重视、组织机构健全、敬老意识浓厚的良好工作格局,先后被四川省政府授予“敬老模范县”、“敬老爱老助老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2015年9月,宣汉县成功承办了“宣汉杯”2015年全国老年人门球赛,有力推动了全县老龄事业蓬勃发展。(网友笔辉巴渠 供稿)

最新文章

取消
扫码支持 支付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