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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苍梧县检察院刑事诉讼监督工作获人大肯定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苍梧县召开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专题审议了县检察院检察长周军所作的《关于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获得了与会代表的一致肯定。

据悉,2014年以来,该院在上级检察院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主题,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依法开展对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刑事审判和刑罚执行监管活动的刑事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有效解决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

审议中,代表们一致认为:“近年来,苍梧县检察院能善于监督敢于监督,特别是关系民生的案件。”例如,传销活动曾经在该县非常活跃,严重影响了当地的社会稳定,但是盘据在该县周边的传销组织却打而不死,与有关部门打击不力,以罚代刑有关。该院侦监部门主动与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和公安机关联系,启动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监督有关机关移交了姚某某等5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最终追究了姚某某等5人刑事责任,此事在当地引起了强烈的反响。

近二年来,该院立案监督22件,其中监督应当立案而未立案8件,不当立案14件;纠正侦查违法12件;纠正脱管1人。例如,陈某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因吸食及非法持有毒品,先后两次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并脱离监管。我院在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日常监督过程中获悉此情况后,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该部门依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向原判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建议书,接到建议后,法院依法作出了撤销陈某缓刑的裁定,陈某已被押送到监狱服刑。

与会代表同时也指出了检察院在开展刑事诉讼法律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检察院要进一步加大诉讼监督力度;加强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大检务公开范围,接受外部监督;确保国家法律正确统一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为新苍梧发展战略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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