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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格里沙漠污染事件两环保官员涉渎职犯罪被判有罪

腾格里沙漠污染事件两环保官员涉渎职犯罪被判有罪

近日,由宁夏检察机关依法查办的腾格里沙漠污染事件所涉渎职犯罪案件一审作出有罪判决:宁夏中卫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原副支队长利俊成犯玩忽职守罪,免于刑事处罚;中卫市环保局环评科原负责人刘国芳犯滥用职权罪,免于刑事处罚。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利俊成担任中卫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原副支队长期间,虽多次带队对宁夏明盛染化有限公司进行现场监督检查,但履行工作职责不认真,致使该公司擅自在厂区外东侧腾格里沙漠违法处置工业废水,严重环境污染,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致使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被告人刘国芳作为中卫市环保局环评科负责人,在明知宁夏华御化工有限公司、中卫市鑫三元化工有限公司环保设施没有建成,不符合试生产和环保竣工验收的情况下,违反行政法规的规定,批复同意试生产和竣工验收,致使以上两家公司将未经处理的废水排入蒸发池,严重污染了腾格里沙漠的环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腾格里沙漠位于内蒙古、宁夏和甘肃交界处,自2014年9月以来,相继曝出内蒙古阿拉善盟腾格里工业园部分企业、宁夏中卫明盛染化有限公司、宁夏中卫工业园区部分企业、甘肃武威市荣华工贸有限公司等企业通过私设暗管,将未经处理的污水排入沙漠腹地,对腾格里沙漠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危害。案发后,最高人民检察院渎检厅和宁夏自治区检察院高度重视,将此案列为重点挂牌督办案件,并于2015年4月在宁夏中卫市召开宁夏、甘肃、内蒙古三省区“腾格里沙漠污染事件所涉渎职犯罪案件督办工作会”。宁夏自治区检察院反渎职局及时派员跟踪督办,确保案件顺利侦查终结、移送起诉。

涉案企业宁夏明盛染化有限公司因犯污染环境罪已于2015年5月被判处罚金500万元,法定代表人廉兴中犯污染环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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