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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莹:人大将加快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

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3月4日上午举行首场新闻发布会,大会发言人傅莹在回答记者有关反腐败问题提问时表示,反腐败要标本兼治,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落实中央提出的加快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的重要任务,重点是在制定各项法律或修订各项法律过程中,加强反腐败的内容,构建我们国家完善的反腐败法律规范体系。

傅莹在3月4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共回答了18名境内外记者提问,介绍了民法典、慈善法、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反家庭暴力法、电影产业促进法等立法情况,回应了所谓律师维权、反腐败建设、二孩政策、税收法定、“拆围墙”、治雾霾等社会热点,通报了“十三五”规划、南海问题、人大监督、中美俄关系、国防预算、中朝关系、人大组织结构等相关情况。

在回答民法典相关问题提问时,傅莹首先就民法典作了一次“科普”:民法典对一个国家来讲,是民事领域的根本大法,其核心是要保障私权利,就是要让公民在法律的框架内自己解决好问题,通俗地讲,叫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此次编纂民法典分“两步走”:第一步是制定民法总则,第二步是全面整合民事法律。

就慈善法相关问题进行回答时,傅莹表示,慈善捐赠在监管方面面临一些困难,存在一些不足,社会公众认为慈善捐赠的结果到底怎么样不托底,所以需要一部法律构建一个更加规范的环境,让捐赠者能够得到更好的保障,能够得到尊重,让求助的人能够有章可循,尤其是让欺诈行为受到惩处,能够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得到更好的弘扬。针对西方媒体认为的所谓维权律师在中国被捕与中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相互矛盾的提问,傅莹表示,不赞同“维权律师”提法,这样“好像要把我们的律师队伍做一个政治划分”。她说,律师在中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行业,律师是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一支非常重要的力量,但是律师首先应该是守法的模范,根据我国律师法的规定,律师执业要遵守宪法、遵守法律,如果律师知法违法也要面对法律的惩处。

在回应人大监督是否走过场这一质疑时,傅莹表示,人大监督不是走过场,我们坚持问题导向,主要是要解决实际问题,并且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目的不是为反对而反对,不是为了提意见而提意见,而是为了督促“一府两院”把工作做得更好,大家一起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使我们的法律能够落到实处。她介绍,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监督方式上,这些年做了很多创新,包括执法检查、专题询问、质询等。

在回答记者有关“拆围墙”提问时,傅莹回应说:“我们依法治国,我们的政府部门在具体推进政策执行过程中会依法行政。”她表示,考虑到社会公众对这方面问题的关注,此次人代会期间,记者会将专门邀请住建部负责人给大家作进一步解释。(检察日报 徐盈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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