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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书(原创)

由于性格浮躁,我不是一个可以做学问的人,但我生来却喜欢书。虽然现在因精力不济和杂事纷扰很少读书了,但对书之热爱,仍未改变。见到书就想收藏,哪怕束之高阁永不翻动,攫为己有之心时时犹存。见到别人在书上乱涂乱画,心里便生厌恶。

少时家贫,没钱买书,看到别的孩子拿的小人书,羡慕不已。小学四年级时,班里有位比我大点的孩子,父亲给他买了好多小人书,他常带到学校里。他学习不好,作业很难完成,便以小人书做交换,让我帮他写作业,早就觊觎小人书的我,自然一拍即合。同样是那时候,一次去亲戚家,他家有好多小人书,一进屋埋头就看,走时也没看完,趁亲戚家人不注意,便揣在怀里,成为自己的了。现在想起来,真有点汗颜。

小学五年级看了生平第一本长篇小说《小坎刀》,是一本儿童小说,借学校图书室的。我是一个生性怯懦的人,最怕向人张口,但借书却不怕。那时候学校的图书并不多,也就借不到多少,影响深刻的还有《铺花的歧路》,一部最早的伤痕文学。

上了初中,能看到的书渐渐多起来。那时的书也多是小说,文化类书籍很少。同学间书籍交流也比较频繁,课余时间,我便常常有书看,有时被书中的情节吸引出不来,上课的时候便把小说摊开在桌框里,勾着头看。不知是老师没发现,还是发现了懒得管,我这样看书渐渐成了习惯。直到初三要毕业了,在一次晚自习时,我如法炮制,被在教室外巡视的班主任老师看到了。他把我叫出教室,对我说:“你要看小说,就拿到桌面上看吧,那样看很费眼睛。”自此我再没敢那样看小说了,不是怕费眼睛,而是羞于面对李老师的挚爱。但晚上会躺在炕上,就着小煤油灯,常常看个半夜。现在高度近视,就是那时的收获。

那时候看小说可以说是如醉如痴、不管不顾的。那年中考头天晚上,住在一个在县政府上班的亲戚哪里。他的桌子抽斗里有二三十本小人书,我足足看了一夜,第二天考试,一个六分的不是很复杂的计算题怎么也做不出来,那年中考便以五分之差名落孙山,在中考独木桥上又多挤了一年。这算是一个标准而且公正的惩罚了。

读师范时,父亲给的生活费我多半买了书,但那时买的多是散文之类的书籍,小说倒不多买,还是以借读为主。但遗憾的是,买的书读完的很少,大概是因为这些书是自己的,什么时候读都可以,放着放着却懒于读了。

我读书喜欢新鲜,借来的书读的认真,即使不是小说也能坚持读完,有些精彩之处还能整篇整段的抄下来,因此颇感佩袁枚老夫子“书非借不能读也”的论断。

毕业后分配到一个偏僻的村小学教书,周末还要回家劳作,空闲的时间少了,书也渐渐读的少了,做个文化人的梦便随之破灭。后来虽然见书还是很爱,也常拿来翻翻,但终究没能恢复当初的狂热。

回想读书的经历,大概只是消遣,其实并没有什么远大的理想,所以我没能在读书这条路上走远一点、站高一点。

现在,于书而言,也只有“坐观垂钓者,徒有羡鱼情”了。做任何事,贵在坚持,忧在中断。中断之后,要想重来,实在就难了。但不管怎么说,曾经读过一些书,我的人生还不算很苍白。

儿子也得我爱书之真传,买书比我多,买来没读的书也比我多。倒不是因为懒不爱读,而是另有所好。好什么?好全民皆所好——手机。

电子书的出现是科技的大进步,却是文化的大倒退。我常常提醒儿子多读纸质书,少读电子书,但仍然发现,儿子买回来的那些书,他再没有动过。

喜欢书,但不喜欢电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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