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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中院开展一系列“反家暴”普法宣传活动

河池中院开展一系列“反家暴”普法宣传活动

受传统观念的影响,认为丈夫打老婆、父母打孩子是“家务事”,并不违法;而受害者也认为家丑不外扬,往往忍气吞声......连日来,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青年法官干警与河池市妇联结合“三八”节活动,联合开展走进广场社区、召开新闻发布会等一系列宣传“反家暴法”活动。

3月7日下午,河池中院组织青年法官干警6人与市妇联到市中心广场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20余人次,同时制作展板4幅。通过宣传使广大群众在生活中敢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尤其是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妇女对反家暴知识的认知程度,增强了妇女对于家庭暴力的依法抗争能力,让她们敢于向家暴行为说“不”。

为了广大宣传力度,增强宣传效果,3月8日上午,河池中院与河池市妇联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了河池市近三年来涉及家庭暴力刑事案件情况,广西电视台、广西法治日报、河池日报、河池网、河池人民广播电台、河池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在新闻发布会上,河池市妇联主席韦菊艳首先介绍了河池市妇联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主要做法和开展多形式、全方位宣传《反家庭暴力法》这部新法,同时呼吁公众关注这部新法,引导家庭成员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河池中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黎启华通报了河池市近三年来涉及家庭暴力刑事案件情况,讲解了典型案件,通过鲜活的事例,告知群众哪些行为属于家庭暴力,遇到家庭暴力如何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裁定、如何进行正当防卫等法律知识,让“反家暴、找法律”的观念进一步深入人心。同时回答了媒体记者的提问,表示如果遭遇到家庭暴力,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有效期不超过6个月,作出即生效,不再是“清官难断家务事”。

据悉,本次活动以“反对家庭暴力,构建和谐家园”为主题,通过开展专题座谈、发放宣传手册、摆放宣传展板、介绍典型案例、现场咨询答疑、向媒体发布信息等方式,向到场的干部与群众宣传什么是家庭暴力、如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家庭暴力受害者的救助措施有哪些等知识,并通过家庭暴力的真实案例来普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指出家暴暴力对妇女以及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危害,希望大家参与到反家暴活动中来。通过一系列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法制观念,增强家庭成员防范家庭暴力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推进反家庭暴力工作氛围的形成,使广大居民能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韦程 陆科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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