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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他人来钱易 终获刑罚悔恨迟

春节刚过,不少人又开始出门寻找工作。在这给您提个醒儿:可得擦亮眼睛,别入了骗子的套,钱挣不到反被骗。这不,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近日宣判的一起诈骗案中,就有这么一群人,着了骗子的道,没赚到钱还浪费了时间和精力。

50多岁的杭喜安和苏阳来到霍林郭勒市,对外以夫妻名义在珠斯花火车站附近住了下来。由于经常来吃饭,饭店的老板赵萍很快与二人熟悉了起来。2014年7月份,杭喜安和苏阳找到赵萍,向她出示了铁路规划时间表、中国铁盛集团公司人员编制表、工资申请表、中国交通第004号文件下达通知等,并称杭喜安的弟弟杭喜奎、儿子杭立军均在中央发改委上班,二人将兴安盟阿尔山到锡林郭勒盟五十三国家一级边防公路承包,要成立中国路桥公司北京市总公司驻霍林郭勒市分理处,需要租房子并雇佣一些人员开展工程。杭喜安和苏阳租赁了章虎的房屋作为分理处办公用房,又先后雇佣了赵萍、章虎、王永、李建、韩素珍、杨志云等十几人为其“打工”,并制作了考勤表及工资表。2014年9月至2015年1月份期间,杭喜安和苏阳以先向被害人借钱,等工程款下来一起结算为由,先后从赵萍处骗取12000元、王永处骗取4500元、李建处骗取3700元、韩素珍处骗取3000元、杨志云处骗取1600元,所骗钱财被二人挥霍一空。

2015年5月份,杭喜安又化名“杭世奎”,在赤峰市巴林右旗大板镇一旅店内结识邹义华,宣称要修铁路开公司,需要租房。后又通过邹义华结识了艾军。杭喜安对艾军称其弟弟在国务院上班,其儿子在铁道部上班,要租赁艾军的房屋用于搞测量修铁路,并冒充国务院工作人员人给艾军打电话,称集通铁路要归国有,准备要建设工区,聘任艾军为内蒙古境内五大线铁路管理部门的总经理。杭喜安租赁了艾军所有的房屋后,以借款为名骗取安锦军55700元。在艾军的不断催促下,杭喜安归还艾军23300元,尚欠32400元未予归还。期间,杭喜安还以雇佣严坤干装修活为名,从严坤处骗取现金1000元。上诉所骗现金均被杭喜案挥霍。

杭喜安和苏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进行行骗,其中杭喜安参与诈骗作案7起,合计人民币58200元,数额巨大,苏阳参与诈骗作案5起,合计人民币24800元,数额较大,二人的行为均已触犯刑律,构成了诈骗罪。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判决杭喜安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苏阳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这真是:诈骗他人来钱易,终获刑罚悔恨迟。(文中姓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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