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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将严厉打击\"滴滴快车\"等非法营运行为

大众网滨州3月10日讯(记者 卢志强)3月10日,滨州市交通运输局和市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打击非法营运维护客运秩序的通告》,同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行为,并接受市民监督举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从事客运经营的车辆,应当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滨州市交通运输部门表示,在交通运输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前,非营运车辆从事营运的行为将认定为非法营运,并对其进行严厉打击。

目前,滨州通过“滴滴快车”手机APP进行快车营运的私家车辆,均未取得客运经营资质,因此不具备客运经营资格,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营运。针对“滴滴快车”等非法营运现象,滨州市交通运输局和市公安局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涉嫌通过“滴滴快车”APP进行非法营运的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对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将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滨州市交通运输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目前执行的国家和山东省的道路运输条例,从事营运行为的车辆需要到交通运输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取得相应的营运许可,目前大部分‘滴滴快车’都是私家车,没有办理相关的营运手续,属于非法营运。并且,‘滴滴快车’没有公司统一管理,抗打击风险的能力差,也不具备相应的理赔能力,乘坐这些车辆安全性较低。”

“我们呼吁广大市民从自身安全着想,不要乘坐非法营运车辆。集中整治行动已经开始,如果乘坐这些车辆,一旦非法营运的车辆被扣,也会给出行带来中断和不便。同时也告诫滴滴快车的司机朋友们,不要再进行非法营运,尽早退出市场。”滨州市交通运输局有关负责人说。

为维护正常的客运经营秩序,保护经营者、驾驶员和乘客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自即日起,滨州市交通运输局、滨州市公安局决定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特发通告。

3月10日,滨州市交通运输局下发了《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向市民介绍了乘坐非法营运车存在哪些危害,提醒市民自觉拒乘非法营运车辆,并对非法营运车辆及时进行举报。

3月10日,滨州市交通运输局下发了《致全市出租车行业从业人员的一封信》,要求出租车行业从业人员自觉遵章守法经营,持证上岗、规范营运、文明驾驶、安全行车。

初审编辑:王君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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