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计划出台公共机构的合同能源管理政策
《在柳州》记者从今天下午召开的市机关事务管理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我市将尽快出台契合我市实际情况的针对公共机构的合同能源管理政策。
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以节省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的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实现节能目标向用能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
比如,一家机构一年用电费用计划为500万,节能服务公司提供的服务能将耗电费用降到300万,那么双方可以签订这样的契约:节约下来的200万按分成的方式支付节能服务费,一段时间后相关节能设备为用能单位所有,实现长期节能。
我市将联合机关事务管理局、发改委和财政局,尽快出台针对公共机构的合同能源管理政策,以理顺项目操作流程和支付方式,使公共机构在节能管理上见实效,大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
会议还表彰了一批柳州市2015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在柳州》记者:文思 编辑:甄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