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新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这是《反家庭暴力法》3月1日实施以来,该院受理的首例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
自反家暴法实施以来,该院多次深入社区、居委会等人口密集地方开展反家暴法宣传活动,普及反家暴法知识,现场提供法律咨询,该案当事人正是受到宣传活动的感染才来到法院进行维权的。今后该院将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切实保护起受害者的人身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