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车注意!济南明实施“国五” 国四车将无法上牌
济南市环保局网站发布消息:济南市将于2016年4月1日起全面实施第五阶段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
为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市民身体健康,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工信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公告》(2016年第4号)及山东省环保厅、山东省公安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山东省实施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公告》(鲁政发 )规定要求,经市政府批准同意,我市将于2016年4月1日起全面实施第五阶段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
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 2016 年4 月1日起,所有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轻型柴油客车、重型柴油车(仅公交、环卫、邮政用途),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自 2017 年1月1日起,制造的轻型汽油车、重型柴油车(客车和公交、环卫、邮政用途),以及进口、销售、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客车,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自 2017 年7 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车,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自 2018 年1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柴油车,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凡未达“国五”标准的,无法买卖和上牌。
二、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在本市办理新购注册登记机动车的排放标准进行核查,凡未达到国五标准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业务;市环境保护部门对外地转入机动车的排放标准进行审核,凡未达到国五标准的,不予出具转入凭证,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转入手续。
三、上述标准正式实施开始之日前,已经销售并且开具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的和已经办理外地转出登记尚未办理转入手续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办理登记手续。
自销售发票开具之日起超过六个月的和办理外地转出登记超过三十日未办理转入手续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登记业务。
四、本通告所称轻型汽(柴)油车是指最大总质量不超过3500kg 的车辆;重型柴油车是指最大总质量超过3500kg 的车辆。
五、各机动车销售企业不得销售未达国家规定排放标准的机动车;应履行告知义务,及时全面的公开公示所售车型排放标准等信息,不得利用隐瞒、诱导、欺骗等手段侵害消费者权益。
六、车主可登录机动车环保网(www.vecc-mep.org.cn)查询达到国五标准的各类车型。
七、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经信、公安、环保、质监和工商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处理。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国家、省制定并实施新的关于机动车环保管理等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从其规定。
分析:其实不是突如其来
因为环保部发布《关于实施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公告》。公告指出,东部11省市,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广东省和海南省,自2016年4月1日起,所有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轻型柴油客车、重型柴油车(仅公交、环卫、邮政用途),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全国自2017年1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重型柴油车(客车和公交、环卫、邮政用途),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已经给了准备期和缓冲期。
1、其实不少汽车品牌都进行了国五排放的升级上市,排放已经达到国五标准。比如通用等早都排放达到国五标准,所以不受影响。
2、国四车型降价销售,在最后到期之前,集中销售,优惠幅度加大,济南不少车企销售店优惠幅度加大。
3、二手车销售受影响,尤其是外地要落户济南,要么先过户,要么无法落户。
4、忙坏车管所,最近一段时间,车管所门口都是排起长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