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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城水利局两任局长向下属单位违规收费228万元受处分

通城水利局两任局长向下属单位违规收费228万元受处分

(记者赵贝)省纪委3日消息,咸宁通报4起审计发现问题责任追究典型案件。其中,通城县水利局违规向下属单位收费228.52万元,原任、现任两个一把手局长受处分。

通报显示,2010年至2013年,通城县水利局违规收取下属单位县水电勘察设计院228.52万元。该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徐钦受党内警告处分,现任党委书记、局长黄首秋受行政警告处分,对副局长徐玲芳进行诫勉谈话处理。

责编:朱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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