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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注重群众举报申诉渠道发现污染环境案线索

2016年起,山东检察机关将从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寻求突破,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注重从群众举报申诉、网络媒体曝光报道中发现隐蔽的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案件线索。这是本报记者从4月8日山东省检察院与山东省环保厅联合召开的深化拓展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专项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了解到的。

“山东作为经济人口大省,经济规模大、结构偏重,雾霾天气高发频发,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山东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效彤指出,面对群众对环境保护的新期待,山东省检察院决定,2016年将深化拓展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专项活动,强化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与环保部门携手打好环境治理持久战。

会上同时指出,要在监督治理工业污染、扬尘污染、土小企业污染、固体废物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滥采滥伐滥捕等突出问题中寻求新突破,下大力气排查本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工业园区、重点乡镇等重点区域;要在严厉打击利用废矿坑、铺设暗管等隐蔽性强、危害性大、影响恶劣、逃避监管的违法排污行为方面寻求新突破,提高专项活动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山东省环保厅副厅长董秀娟表示,接下来全省各级环保部门要按照《关于在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协调指导作用,加大信息共享力度,健全完善情报信息交流机制,加大案件移送力度,为案件侦办和诉讼提供技术支持。

据介绍,2015年5月至12月,山东省检察机关共对涉嫌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犯罪批准逮捕152件234人,提起公诉343件594人,针对环保领域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发出检察建议347件,提起全国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查处环保领域职务犯罪12件17人。

此外,山东省环保执法部门与检察机关密切协作,共立案处罚环境违法行为6936起,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违法犯罪案件464件。(中国青年报 邢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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