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时代头条 > 正文

治理村干部贪污腐败的问题应下重拳

中国网•中部纵览2016-04-18 11:39:09

2012年至2015年2月,江为祥与村党支部书记江雪钗、村干部江送春、翁义标等四人,在协助三都镇政府开展“造福工程偏远自然村搬迁”、“造福工程危房改造”及“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项目过程中,以办公经费为名,向造福工程补助对象收取3.5万元,向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补助对象收取了4.7万元,合计8.2万元。日前,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三都镇青澳村村委会原主任江为祥已被开除党籍。(4月14日 中国新闻网)

“造福工程”本意很美,以居住在生产生活条件恶劣地区的贫困群众作为重点扶持对象,目的是为了让那些重点扶持对象受到资助以后能够过上富裕一点的生活。但是到了下面却变成了在基层的一些人敛财的工具,自己填表造册,自己领扶贫款,重复登记报销误工补贴、虚假开支,重复报账、虚构差旅事实等手段骗取村账差旅补贴,伪造造福工程开支情况等等。如此造福工程究竟是造福了谁?只是“幸福”了村干部自己。

笔者不禁的感叹当今中国一些村干部的贪腐问题的严重性和基层治理中法治观念的缺失。村干部,作为和群众打交道最多和最直接的干部,如果心中存在的是为了捞钱才作村干部的念头,那么产生的行为将会严重的影响党和国家的形象,甚至党领导的政权都可能丧失的一天,因为最近连连发生的村干部贪污的事件已经深深的刺激到民众的神经。

要治理村干部的贪污腐败问题,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下功夫:首先,树立村干部正确的从政观和价值观。村干部作为最基层的干部,首先应该想的是怎么能为老百姓服好务,而不是“当官发财”的想法,有“当官发财”想法的人迟早一天会管不住自己的言行,从而走上犯罪的道路;其次,加强对村干部法治观念的培养。中国一些地方还存在着村干部“世袭制”,导致村干部的办事和理论水平不高,法制意识淡薄的情况,处理事情时往往不依法办事,我行我素,一副我是“土皇帝”的模样。最后,纪检部门加大对村干部贪污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村干部的办公效率和生活作风问题进行督查,使他们不能放松廉洁从政这根弦,从而使基层营造出一份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最新文章

取消
扫码支持 支付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