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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清朝不禁烟,还会有鸦片战争么?

文/邓海春

1840年,英军舰队封锁珠江口,鸦片战争正式爆发。在之后的两年里,中英双方战战停停,最终于1842年签订了《南京条约》,战争才宣告结束。在这场以禁烟为导火索的战争之中,清军多次被英军击败,损失惨重,并间接地引发了后来的太平天国运动。那么有人就好奇了,如果咱们不禁鸦片会怎么样呢?今天笔者就用事实来回答问题。

如果清朝不禁烟,还会有鸦片战争么? 其实在当时的清政府中,也确实存在着关于鸦片问题的争论,只不过他们都没有从外部,如英国人的压力来考虑,毕竟当时的清政府还是很自大的。关于鸦片,他们分成了两派,一派主张允许鸦片贸易,但对其施加以重税,同时允许民间吸食。他们认为,吸食鸦片者多为民间的“游惰之重,无能之辈”。所以可以对其放纵不管,但官吏吸食则需要加以管束。同时他们还主张内地重烟与洋人争利,他们认为,民间种植粮食利润低下,而种植罂粟利润颇高,可以使民间殷富,把白银从国外在捞回来,当时的清政府厉行禁烟的重要原因就是白银大量的外流,故主张进行鸦片贸易时,不可用白银进行购买,只能以货易货。值得一提的是,主张允许鸦片贸易的人大多数就是在之前厉行禁烟的人,如两广总督卢坤、湖南道监察御史王玥、太常寺卿许乃济。他们在之前的禁烟运动中,都察觉到了禁烟运动之难,如许乃济就认为,吸食鸦片之瘾如食欲一般,是戒不了的,且大清禁烟禁了几十年,禁令越严,吸食者越多,几乎遍布天下。在“闭关不可,徒法不行”的情况下,应该变通法令,也就是放开鸦片贸易。

但是,这一主张遭到了官僚集团中大多数人的反对,如礼部侍郎朱樽、兵部给事中许球、江南道御史袁玉麟。他们对弛禁的主张进行了大肆的驳斥,认为必须坚持禁烟。如许球就说:“明知为毒物,而知其流行,复争其税课,堂堂天朝无此政体。”他们认为,过去禁烟成效不大,是因为官吏多不竭尽全力,贪污腐败者甚多,而非法令之过。袁玉麟就说:“执法不移,于国即有大济。”

严禁论者多从民俗、道德方面去考虑,但是仍旧没有拿出系统的办法。直到1836年6月鸿胪寺卿黄爵滋才提出了许多前人从未提过的方法。

从国家的财政角度,他指出了白银外流、银贵钱贱的严重祸害。他认为,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应该要由皇帝颁布圣旨,然后限定所有吸食者在一年内戒烟,否则一律处死。同时,对待官吏,不光要处死,还祸及子孙,如子孙不得参加科举考试等。还有,对待玩忽职守的官吏也要加大处罚。黄爵滋的这种观点确实很新颖,毕竟以往的官员所提的观点多是要严查商贩、海关严查,而他确能分析出来,鸦片屡禁不止在于国内人对他有需求,如果没有这种需求,鸦片则没有市场,那么一定能够肃清。如果清朝不禁烟,还会有鸦片战争么?

但是仔细一想,发现黄爵滋的方法确实有一点不切实际,因为此时各地烟馆林立,各地官员吸食不止。林则徐在上书中就曾说:“地方官吏吸食者已达十之八九”。你想一想,这么多的人在吸食,戒烟很容易吗?所以道光皇帝在看完他的奏折后,还是决定要从长计议。

如果清朝不禁烟,还会有鸦片战争么?他下令把奏折送到各地的总督、巡抚,令他们“各抒己见,妥议章程,迅速具奏”。很快,皇帝收到了回复。

其中同意黄的主张的是8份,特别是时任湖广总督林则徐,他特别支持黄的建议,认为其必能肃清鸦片。其余只主张要加大处罚,但是不可判死刑,毕竟大清国也号称是一个礼仪之邦嘛,动不动的就判死刑,那多不好。而且,黄的建议的可操作性确实是不太好,因为清朝政府规定,对犯人判死刑是需要经过县、道、省三级审判的,然后还要送到京城,由皇帝御批后,方可执行,所以一般的犯人,地方官根本就不想判死刑,那样子实在太麻烦。

道光皇帝在收到回复后,又令大学士和中央各部官员进行讨论。毕竟,如果加大处罚的力度,那实在是有损天朝的“礼仪之邦”的称号,而如果不进行严惩,弄不好鸦片真的要盛行下去了,长此以往,大清怎么办?所以他仍然在犹豫不决之中,但是,无论他怎么犹豫,大清都已经使山雨欲来风满楼了。

邓海春 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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