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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地税连续四年蝉联省政府依法行政考核第一名

河南日报记者 王先亮 通讯员 张胜银 邱艳 方兰池

河南地税连续四年蝉联省政府依法行政考核第一名

4月的中原大地,春意盎然,百花竞放。和煦的春风也吹来了令人振奋的喜讯:河南省地税局以95.71分的总成绩,取得了2015年度省政府依法行政考核第一名。这是该局在省政府49个直属部门中四年蝉联第一名,更是该局向全省纳税人交出的一份漂亮成绩单。

近年来,河南省地税局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始终把建设法治地税作为税收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自觉把地税的各项工作融入到省委、省政府依法治省的工作大局,艰辛的付出终得丰厚的回报。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河南省地税局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道路上可圈可点。

行政执法向合作型和服务型转变

一整套机构、一系列制度、一大批标杆、一揽子服务、一体化考评……这是近年来河南省地税局在整体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具体实践。

2012年以来,在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过程中,河南省地税局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将管理、执法和服务有机结合,实现了由打击型向合作型转变、由管制型向服务型转变,努力构建了平等、互信、和谐、合作的新型税收征纳关系。

河南省地税局借助当前税收征管改革的春风,加强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先后成立了专门的纳税服务税务分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和注册税务师社会中介管理机构,形成了省、市、县三级纳税服务组织体系,为顺利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又经过多年不断完善,建立了颇有特色的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了执法人员的行政行为,提高了税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广大税务人员在行政执法中积极试行行政指导,以说理式执法和柔性执法,赢得了纳税人的普遍尊重和遵从。同时,该局还全面完成了全省210个办税服务厅的规范化建设,树立了办税服务的“一大批标杆”,在全省范围内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大力推进“一站式受理、一窗式服务”,有效提高了纳税人办税效率。为彻底解决办税服务中的“办税不够便利、服务不够到位”等问题,该局在全省地税部门推广应用“河南地税纳税服务效能管理系统”,通过实施“一体化考评”,加强对行政执法情况实时监控和数据分析。目前,全省地税系统已有18个省辖市局、10个省直管县(市)局、197个办税服务厅纳入到省级平台端管理。

在2012年至2014年深入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基础上,2015年,该局提出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四全”目标,即要在全系统、全岗位、全环节、全天候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牢固树立税企命运共同体意识,在企业困难的时候主动扶一程、拉一把,多做“雪中送炭”、“雨中打伞”,杜绝“雪上加霜”、“涸泽而渔”,通过持续优化办税服务,支持帮助一些困难企业渡过难关,实现税企双方合作共赢。2015年共走访企业2万多户,收集和解决问题 6000多个;加强国地税合作,协商规划8类27个方面合作事项,让纳税人“进一家门、办两家事,到一扇窗、办所有事”。

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助推行政审批事项平稳衔接

在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基础上,河南省地税局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做到放管结合,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当地经济趋稳向好。

在简政放权方面,做好“两减一加”。“两减”:减少行政审批项目。该局先后多次组织行政审批清理工作,取消非行政许可的所有审批事项;减少进户执法行为,坚决取消12项进户执法项目,最大限度减少税收执法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影响。“一加”:增加基层税务机关审批权限。为使企业更加直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除法律特殊规定外,该局把税收减免权限下放到县级税务机关,除少部分由审批类改为核准类外,绝大多数改为备案类,实行即报即审、限时办结,扶持企业走企业走出资金困境。

在放管结合方面,实施“两推一查”。“两推”:推行风险管理。该局着力加强后续管理,确保权力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通过制定、完善权力下放和简化程序后相应的后续管理配套制度和措施,推行税收风险管理,开展政策执行效果评估,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防止管理脱节、监管失控;推进科技信息化。该局大力建设“互联网+税务”模式,用信息化固化岗责体系、征管流程和执法行为,为规范管理、防止执法随意、提高依法治税水平、优化纳税服务,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和保证。“一查”:开展经常性执法督察。专门成立了税收工作督导服务工作组,每半年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督导服务工作,重点督导各地简政放权是否落实到位,是否依法征税、应收尽收,是否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不收过头税,是否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办税效率等重点工作任务,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各项支持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发挥法制监督作用,保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落到实处

近年来,河南省地税局把法治作为税收工作的灵魂,加强政策法规和执法督察、执法监察机构建设,创新推行税收法制员制度,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和法制人员在行政处罚预先审核中的预防作用、在合法性审查中的保障作用、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参谋作用以及在行政执法中的监督作用,以有力的组织保障促进依法行政工作有效开展。

围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团队的目标,该局强化法制机构人员保障。在各级法制机构配强、配齐年轻化、专业化的专职人员,尤其在“法治税务示范基地”至少配备一名法律专业人员。目前,全省地税系统培育了1300余名具有执法资格、法律素质较高、工作责任心较强、熟悉政策法规工作、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的“税收法制员”,配置到1000多个基层税务所,在税收法制宣传教育、涉税文件和税务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税务行政复议、应诉、听证以及税务行政赔偿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历尽天华成此景。如今,在全省地税系统,伴随着依法行政工作的不断推进,税务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强化,税务机构政府职能优化,推动税收管理走向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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