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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举办慈善法辅导报告会

4月28日,天津市慈善法辅导报告会在天津礼堂举行。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公益慈善研究院院长王名教授作辅导报告。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曲孝丽主持报告会,就学习贯彻实施慈善法提出工作要求。

我市举办慈善法辅导报告会

市民政局、市社团局机关全体干部和二级党委、直属单位负责人、区县民政局局长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各业务主管单位负责人、部分社会组织负责人、专家学者和热心公益人士共500 余人参加报告会。

我市举办慈善法辅导报告会

王名教授是国家民政部特聘专家,是全程参与《慈善法》起草和推动的著名学者,见证了中国公益慈善事业从艰难起步到蓬勃发展的起飞过程。王教授从深化改革时代的社会组织体制,解读慈善法——新概念、新制度,理解慈善法——七个重要新理念,透析慈善法——新体制基本轮廓,基于慈善法——民政部门十大改革,立足慈善法——社会组织十大挑战,慈善法所带动的社会组织新趋势,对慈善法进行了深入浅出的精彩解读,回答了在社会治理、社会改革大背景下,社会组织如何创新发展的许多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我市举办慈善法辅导报告会

曲孝丽局长围绕学习贯彻慈善法提出三点要求:

第一,把握精髓,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好慈善法慈善法系统规范了慈善组织、慈善募捐、慈善捐赠、慈善信托、慈善财产、慈善服务、信息公开、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内容,明确了一系列促进措施,为开展慈善活动提供了遵循,为发展慈善事业提供了引领,为做好慈善工作提供了保障。民政是慈善工作的主管部门。民政干部要勇于担当,务必要把组织学习宣传实施慈善法作为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民政工作的头等大事,认真精读慈善法原文,系统培训,深入研讨,切实掌握慈善法精髓要义。做到读法、学法、懂法、用法。

第二,尽职尽责,促进慈善组织健康发展。按照权利和义务对等原则,慈善法对慈善组织既有支持促进、加快发展的措施,又有依法规范、严格监督的条款,特别是在慈善组织登记管理、慈善募捐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在信息公开上提出明确要求。市、区两级登记管理部门,要抓紧建立健全落实慈善组织登记认定制度,根据民政部制定的慈善组织认定办法,对申请登记的慈善组织和已成立的社会组织,要科学、准确开展认定。落实慈善组织年度报告制度,引导、督促慈善组织每年及时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要建立公开募捐资格许可制度,将公开募捐资格公平地赋予所有符合条件的慈善组织。总之,对依法诚信的慈善组织要开绿灯,大力支持、加快发展;对违法失信的假慈善假公益要亮红灯,依法惩戒、清理规范,确保天津市慈善组织健康有序快速发展。

第三,学做结合,引导全民推进慈善事业。慈善法》是一部良法。它的颁布实施有利于弘扬优良传统、弘扬慈善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倡导社会正能量,优化社会风气,提升全民的幸福指数。对慈善法,既要认真学,更要抓紧做,努力营造“人人慈善”社会氛围,让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公益慈善活动中。各区县民政局、各有关部门、各社会组织、公益人士要多多组织丰富多彩的公益慈善活动,使公益慈善成为常做常新、愿做乐为的新常态,成为在老百姓身边,看得见、摸得着的德事善举,为美丽天津、美丽社区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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