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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金不超300元 榆林市出台新政助推作风建设

【治国理政地方谈】礼金不超300,榆林新政助推作风建设

记者从榆林市纪委获悉,榆林市出台了《关于规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办法》,严格规定全市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办理婚丧事宜宴请人数不得超过200人(20桌),礼金一般不得超过300元。(5月7日《华商报》)

从党的十八大后颁布“八项规定”等一系列重要文件至今,作风转变有目共睹,作风建设成效显著;对此,老百姓交口称道赞不绝口,希望好作风成为常态。所以希望,因为还有回潮再现或者面貌依旧的担心。毕竟,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作风如何,对党风、政风乃至整个社会风气具有直接的影响。不下大决心改进作风,不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红色中国,保不齐就有倾覆的可能。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就以“物必先腐,而后虫生”之说警示官员,并强调“腐败问题越演越烈,最终必然会亡党亡国”。——腐败,其实就是不良作风孕育的怪胎。

如今开展“两学一做”教育活动,这是作风建设的又一举措,也是深入继续的必须和“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折射。而且这次学习教育对象,由“关键少数”向全体党员拓展,方式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深度从侧重被动要求向强调主动实践转变。一句话,不是让“关键少数”跳独舞,而是层层向全体党员传递管党治党的责任和压力,只要你还是8779.3万党员中的一个,做一名合格党员,就是你必须恪守的底线。

教训告诉我们,“合格”必须要有纪律约束,不能仅靠自觉。此次榆林纪委出台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暂行办法》,将原来申报的“关键少数”扩大到“全体党员”,且涵盖预备党员和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从事公务活动的工作人员。除了范围有所扩大,还有了具体量化的要求。比如《办法》规定,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办理婚丧事宜宴请人数不得超过200人(20桌),礼金不得超过300元。办理订婚、乔迁新居、庆生祝寿、子女升学等喜庆事宜,一律不得宴请非亲戚关系人员。办理婚丧喜庆事宜要严格执行“八不准”:不准借机敛财;不准动用公车、公物、公款;不准使用管理或服务对象的人力、物力、财力;不准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不准以分批次、多地点或事后酬客等方式变相大操大办;不准干扰和妨碍正常的生产、生活、工作、营业、教学、科研、交通秩序和其他正常秩序;不准搞有损社会公德的庸俗活动或封建迷信活动;不准向管理服务对象送请柬、发短(微)信、打招呼。谁要违背,那就会视情节受到诫勉谈话、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既不报告又违反规定的,从严从重处理,而且实行“一案双查”,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责任。

显而易见,榆林出台的这个《办法》,也是落实八项规定以及反四风的具体措施,只要严格执行,就能产生积极效果,促进作风向好向善。当然也要注意“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发生,比如礼金不超过300元,会不会“化整为零”呢?(雷钟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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