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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影子”行动让办案监督如影随形

[检察日报]“影子”行动让办案监督如影随形

[检察日报]“影子”行动让办案监督如影随形

[检察日报]“影子”行动让办案监督如影随形

“影子”行动让办案监督如影随形

江苏泰兴:针对检察环节司法办案实行同步监督

“三天前,我在受案时,在问卷调查上提出进一步保障律师权利的几点建议,今天都已解决到位,‘影子’行动效果就是好!”近日,江苏银杏树律师事务所戴怡师在泰兴市检察院阅卷时说。

今年3月24日,泰兴市检察院开展“影子”行动,发挥群众的“千里眼”优势,专门针对检察环节司法办案行为实行同步跟踪监督。“影子”行动的监督对象有两类。一类是该院职务犯罪侦查、侦查监督、公诉、未检、民事行政等业务部门的案件承办人,另外一类是过问、干预、插手案件的其他人员。

要想监督出成效,信息必须要灵。该院列出21条司法不规范和从检不廉洁的重点失范行为,并制定出《检察人员行为失范负面清单》。纪检监察部门根据案管、控告申诉、职务犯罪预防等部门提供的信息,采取一案一访的方式,向受理或承办案件的发案单位、当事人或其辩护人等人,案件往来的纪委、公安、法院等上下游部门,以及职务犯罪预防宣传教育的应邀单位,邮发《泰兴市人民检察院执法办案同步跟踪监督调查表》。

纪检监察部门对收集到的情况调查处理,对查证结果分类处理。其中,属于司法行为不规范类,经查证属实,情节轻微的,责成承办部门或承办人立即整改,并对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发出《提醒函》。属于从检不廉洁类,经查证属实,情节轻微的,以提醒、函询、劝诫等方式进行教育,必要时,进行诫勉谈话。对上述两类情形,涉嫌违纪违法的,经检察长同意,启动执纪问责程序。对调查处理的结果,统一由纪检组、监察室向调查对象函复反馈,并征求其对处理结果的意见。监察室还将监督情况记入干警个人廉政档案,并作为年度考核、职级职务晋升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影子”行动开展一个月以来,已经向案件当事人和辩护律师发出117封问卷调查表,共收到10封回信,回信内容并未发现违法违纪行为,主要是针对工作提出意见建议,该院已经与相关部门和干警对接,将问题逐一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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