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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教育厅:各地若虚报进度、弄虚作假 将予以全省通报

记者从贵州省教育厅了解到,本月起,省教育厅建立双月通报制度,进一步落实和加强“全面改薄”等教育工程项目工作。凡每年7月底前下达的文件,均划归统计为本年度实施教育工程项目;凡每年8月后下达的文件,均划归统计为次年度实施教育工程项目。各地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及时报送分年度各类教育工程项目双月报表。

据了解,凡是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下达批复的“全面改薄”(含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普通高中项目和省发展改革委下达投资计划的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教师周转宿舍、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项目,均纳入双月通报制度管理。

各项目县要根据填报内容和项目批复、投资计划文件,及时将各类教育工程项目信息录入双月报表样表,从2016年5月起,每逢单月2日前采集工程项目进展情况报市(州)教育局。市(州)教育局按规定的县序汇总、审核后,于单月5日前报送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项目办)邮箱sxtpgc@163.com。贵安新区、仁怀市、威宁县双月报表按时直接报送。各地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及时报送分年度各类教育工程项目双月报表,坚决杜绝拖沓延误。

对于填报的规定,省教育厅要求逐年延续填报和数据真实准确。各地依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下达项目批复文件和省发展改革委下达投资计划文件时间,凡每年7月底前下达的文件,均划归统计为本年度实施教育工程项目;凡每年8月后下达的文件,均划归统计为次年度实施教育工程项目。各地教育工程项目双月报表需逐年连续报送,直至所辖区域某年度某类教育工程项目全部竣工投用,方可停报该年度该类教育工程项目双月报表。

数据真实准确方面,各地报送的双月报表必须经市(州)、县教育局主要领导审核,务必做到实事求是、客观真实,所涉及的名称、时间、数字等准确无误,杜绝出现错、漏、无数据、不符合逻辑等现象。报表数据一经报出,不予更改,各地自行承担因错报、漏报、虚报进度等原因造成的责任。各地若有虚报进度、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予以全省通报,并列入工作“负面清单”,作为以后各类教育工程项目资金分配安排的重要因素。

(记者 沈诗洁 编辑 刘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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