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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检30年丨张士艳:有梦想,就有力量

供稿丨吉林省检察院、松原市检察院

作者丨张东旭

未检30年丨张士艳:有梦想,就有力量

“在任何一个岗位工作都或多或少存在压力,关键是看你对工作的热爱程度,如果深爱,压力再大,也乐此不疲。我深爱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虽然这项工作对我来说有挑战性,但我深信在大家的帮助下,一定能够把这项关乎下一代成长、关系国家民族前途命运的事情做好。”

这是松原市检察院刑事检察部未成年检察办案组主任检察官张士艳说的话。他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未检30年丨张士艳:有梦想,就有力量

坚守良知 精准办案

2015年7月张士艳被松原市检察院党组任命为主任检察官,负责未成年人主任检察官办案组工作。他说,做好未成年检察工作,精准办好案件是基础。

他办案有股钻劲,办不好案件半夜都睡不着觉。2016年在办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王某上诉案时,他发现该案中没有重要证人李某的证言,王某以此来否认犯罪。该案在一审检察环节曾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要求提取李某的证言,公安机关因其家人不配合而无果。面对这种情况,他决定亲自试一试。他电话联系到李某父亲,做通了工作,驱车350余公里,在长春市的一个乡村李某亲戚家中,取得了李某的证言。二审开庭时,面对这份证据,被告人王某当庭认罪悔过,积极赔偿了被害人,得到了被害人及其家人的谅解。

“办案必须坚守职业良知,关键时刻必须亲历亲为,苦点累点不算什么,只要有利于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我们工作都是有价值的。”张士艳如是说。

敢于探索 创新工作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以上率下”这是张士艳常说的话。未成年主任检察官办案组成立后,很多工作都处在起步阶段。张士艳就带领办案组成员摸索着干。

2016年初在办理未成年人杨某涉嫌故意伤害案件时,发现公安机关没有对杨某进行社会调查。他就积极与松原市司法局沟通协调,尝试由松原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进行社会调查,得到了松原市司法局的大力支持。司法机关出具的调查报告内容控辩双方在法庭上进行了举证和质证,法院判决也将社会调查报告的内容纳入其中。这是松原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首次委托司法机关进行的社会调查。

为实现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他起草的《关于办理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分案办理的规定》,在充分征求公安机关和法院的意见后,现已在松原市公检法三机关正式实施。

心中有爱 梦在路上

“人民群众关心的事儿,就是我要认真办的事儿!”张士艳真诚的说。针对当前全社会都十分关注的未成年人成长等相关问题,他与教育部门进行了沟通,并就观护基地建设、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心理咨询方面的事项达成了共识,推进了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展开。他说,当少年儿童法治意识普遍增强,受过刑事追究的少年能够正常回归社会,刑事案件大幅降低、案少人多、甚至无案可办的时候,那才是司法人员最骄傲的时候!

他不但关爱涉罪的未成年人,对未成年被害人也格外关注。在与被害人谈话时,他要求办案人员尽量不用成人式用语,而是使用孩子易接受的语言。如,你和警察叔叔或阿姨说的话是真的吗?你愿意和检察官叔叔或阿姨说说心里话吗……此外,他还持续关注心灵上受到创伤的孩子,告诉大家要为这些孩子开展好心理疏导工作。

“有梦想,更有追逐梦想的力量。”在张士艳的带领下,松原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区建设、未成年人检察改革“精装修”、未成年人检察衔接配套机制正在如火如荼的构建中……

未检30年丨张士艳:有梦想,就有力量

本期编辑:尹惠 徐瑞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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