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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冀欧盟终止对华反倾销“替代国”做法

欧洲议会于5月12日通过一项非立法性的决议,以中国未满足欧盟有关确定市场经济地位的五个标准为由,不支持给予中国市场经济地位,仍建议在对华反倾销调查中使用非标准办法。中国商务部今日回应指,根据《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第15条规定,世贸组织成员应于2016年12月11日终止对华反倾销“替代国”做法。这是世贸组织各成员应遵守的国际条约义务,并不取决于任何成员的国内标准。希望欧盟作为世贸组织的重要成员,能严格履行自己在世贸协定项下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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