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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深圳市龙华新区中心医院选聘18名职员公告

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及《深圳市事业单位2013年度人才紧缺岗位和特殊岗位目录》(深人社规〔2013〕30号),本单位决定选聘18名职员,具体岗位参见《深圳市龙华新区中心医院选聘职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深圳市龙华新区中心医院选聘18名职员公告

一、应聘人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符合《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及《深圳市事业单位2013年度人才紧缺岗位和特殊岗位目录》(深人社规〔2013〕30号),规定的职员应聘条件;

2.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有关要求。

1.关于学历

岗位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则应聘人为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或党校学历的不能报考。

2.关于专业

(1)应聘人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表》要求一致(专业代码相符)。专业是否相符以国家教育部颁布专业目录为准,其中本科的按照教育部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及高职高专按照1998年教育部《普通高校本科、研究生及高职高专专业目录》;

(2)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表》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3.关于年龄、工作年限计算时间。

应聘人年龄要求: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不得超过50周岁,即1965年5月1日之后出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不得超过45周岁,即1970年5月1日之后出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仅限儿科、妇产科等紧缺岗位)不得超过45周岁,即1970年5月1日之后出生;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含应届毕业生)不得超过40周岁,即1975年5月1日之后出生;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2016年5月30日。

4、关于应届毕业生身份认定

应届毕业生指2016年毕业(须于2016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三)不得应聘的情形。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 2011年5月以来,参加本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其他属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仅接受现场报名

2.时间:2016年6月3日至2016年6月13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3.地点:龙华新区中心医院门诊楼815人事科,联系人:麦小姐,联系电话:0755-28021006。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审核考生提供的材料,判定是否符合应聘条件。资格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聘用候选人,报名资料由招聘单位留存。应聘人须提交如下资料:

1.《深圳市事业单位选聘职员报名表》(原件,空表见附件2);

2.身份证或户籍本(复印件,验原件);

3.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推荐表、成绩单原件);

4.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原件2份,空表见附表3);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岗位有要求的才须提供);

6.证明应聘人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7.业绩、获奖等证明材料可自愿提供。

三、考试及考核

(一)临床技能考核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者提供的资料和资格审查结果,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临床技能考核。临床技能考核时间、地点由招考单位另行通知。

(二)确定面试人选

依应聘者临床技能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人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选;报名人数不足拟聘人数3倍的,所有报名人员均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龙华新区中心医院网站(http://www.glyy.org/)公布。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四、确定体检人选

根据临床技能考核(50%)和面试成绩(50%),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一个职位如只一人报名,临床技能考核必须合格;两人及以上竞聘同一职位,如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名单将在龙华新区中心医院网站公示。

五、体检

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体检通知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用人单位须在30日内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

七、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龙华新区组织人事局和用人单位在网上将拟聘人员名单公示7天。龙华新区组织人事局监督电话:23338306。

八、聘用

用人单位为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并在公示结束后3个月内备齐规定资料报同级人事行政部门备案。

九、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有关规定执行。

1.深圳市龙华新区中心医院选聘职员岗位表.docx

2.深圳市事业单位选聘职员报名表.docx

3.深圳市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docx

深圳市龙华新区中心医院

201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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