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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招远市阳光家苑二期经济适用住房选房须知及日程安排

一、经济适用住房房源

本次供应的经济适用住房房源共145套住宅(含优先供应驻军干部及原外贸公司公房拆除户4套住宅),其中阳光家苑小区17、18号楼高层住宅144套,阳光花园小区19号楼多层住宅1套。经济适用住房与其配属小草房一起销售,阳光家苑小区大草房(可停放部分车型的车辆)由开发商负责单独组织销售。

二、选房时间安排

2016年7月16日7:30开始

三、选房地点

阳光家苑东门南侧商业房(罗峰路北、北城商厦北300米)

四、参加选房的家庭范围

2015年度招远市住房保障资格计分排序活动中产生的选房顺序号为0001—0180号家庭,选房顺序号0141以后家庭,将视房源剩余情况顺延,直到选完为止。驻军干部及原外贸公司公房拆除户等4户优先供应家庭将提前单独组织选房。

五、选房具体安排

1、看房 符合选房条件的家庭可通过实地或选房现场观看图示方式了解房源基本情况。

2、选房 申请人或配偶持本人身份证,按照选房时间安排,准时排队入场(每个家庭只限1人到场)选购,过时不候。迟到者(选房顺序号已过)按照随到随选的原则在剩余房源中安排选房。

申请人或配偶因事不能到场选房,可委托他人代为选房,委托人及被委托人应在7月15日前携带各自身份证及复印件,到住房保障和交易中心(802室)当场办理有关委托手续。

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家庭选定住房后,应在交款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内交款并办理相关手续,过期视为自愿放弃购房权利。购房资格及选房顺序号不得私下转让,申请人放弃购房权利的,应将领取的《购房证明》交回住房保障和交易中心,并在《购房证明》上签名载明自愿放弃字样,由住房保障和交易中心根据房源情况,按照购房顺序号顺延,另行安排其他家庭选房。

本活动解释权归招远市住房保障和交易中心。 咨询电话:8234505

招远市住房保障和交易中心

2016-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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