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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可到居委会参加城镇居民医保

6月19日,记者从合肥人社局获悉,2016~2017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已经出炉,其中普通居民参保时间为7月1日至9月20日,携带户口簿在户籍所在地的街道社居委或村委会办理;在校学生参保时间为8月25日至9月20日,在所就读的学校办理。

据介绍,在校学生、少年儿童及18周岁以下居民(1998年9月30日后出生)缴费标准为30元/人,其他城镇居民缴费标准为120元/人。对于刚刚出生的新生儿,其参保手续是:新生儿自办理合肥市户籍登记后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所办理参保登记,按每年30元的标准缴费,自缴费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同等待遇。

全市统一咨询电话:12333,合肥市医保中心居民医保办公室:63536318、63536208。合肥市80家城镇居民定点医疗机构名单见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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