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实未执”集中清理专项活动,你get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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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近十年来审查起诉的“判实未执”案件全面筛查
听来是否觉得响雷滚滚,脑海顿时画面无数
一个又一个布满灰尘的房间
一摞又一摞发黄的卷宗
。。。
想多啦!快跟随小编,看看我院监所检察科如何开展一场全面、高效、精准的集中清理专项活动,这才是监所检察工作的正确打开方式!
活动背景
近日,最高检会同最高法、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主要为解决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未依法交付执行刑罚、病残孕等罪犯“收押难”、“送监难”等突出问题,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维护社会稳定。
清理对象
1、截至2016年3月底,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的罪犯;
2、对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上的仍羁押在看守所的罪犯;
3、被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尚未收监执行的罪犯。
展开行动
高度重视 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加强学习 认真听取业务指导
全面清查 做到三个清楚
1
案件基数清楚
注重加强与检察服务大厅、公诉部门的沟通,核实近十年来起诉到法院的所有刑事案件7902人,筛除判缓刑、免于刑事处罚、单处罚金等未判实刑的案件。
共筛选出审前未羁押判实刑罪犯431人,筛选出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58人。
2
排摸底数清楚
利用派驻检察室与监管场所信息联网、监控联网的工作优势,与看守所投改、留所服刑数据逐人逐案对比,取得审前未羁押、判实刑未交付执行案件的基本情况。
通过检查发现,不存在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上仍羁押在看守所的情况;不存在被撤销假释、撤销缓刑、暂予监外条件消失尚未收监执行的情况;排摸出2起判实刑未交付执行案件。
3
调查核实清楚
与法院、公安局、司法局通力协作,调取卷宗,调取判决生效执行情况信息,核实案卷材料,检查交付手续是否完备。核实2名罪犯判实刑未交付原因,均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刑罚,1人为逃匿,现已网上追逃;1人系妻子患有精神病,家中两名未成年子女,现法院正积极协调解决未成年子女生活教育困难问题,拟于近日收监执行。
与此同时,此次集中清理活动还对人民群众反映和举报属实的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的线索,一同进行审查清理,并设立举报专线:0572—5024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