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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对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实施记分管理

“从防范小错做起,规范执业行为”,近日,笔者了解到,我市已对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实施记分管理,此举将进一步促进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有力保障群众身体健康。 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是指医疗机构在医疗执业活动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行为。对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实施记分,管理可弥补行政处罚手段不足,更有效地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

据市卫生监督所统计,去年我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记分共221分,其中主要集中在不按规定申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诊疗活动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使用执业地点不是本医疗机构的医师或护士独立从事诊疗活动、任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执业范围或本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等问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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