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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江:创新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全力助推精准扶贫

新华网贵阳7月15日电(通讯员 谭永华)为破除集体经济“空壳”现象,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按照“资金跟着穷人走,穷人跟着能人走,能人跟着产业走,产业跟着市场走”的原则,创新发展方式,以扶贫资金入股市场经营主体,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快速发展,确保村集体和农户都有可行的、稳定的增收渠道,助力精准脱贫。

编织“联动网”,形成强大合力。广泛动员各联系帮扶部门、社会力量、“乡贤”、“外脑”的参与,整合县扶贫、财政、发改、农业、国土、林业、水利等各方面资源,加大相关政策的扶持力度,将涉农资金和项目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倾斜,形成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联动效应和强大合力。同时,遵循市场化运作规律,尊重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和群众的意愿,用政策积极引导村 “两委”及群众自愿合作、健康有序地加入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同步推进基层组织建设、产业发展、合作社或企业扶持、培育等措施,实现发展一个村、成功一个村、脱贫一个村。

发展“活实体”,拓宽增收渠道。变“输血”为“造血”,结合各村实际,坚持因地制宜、一村一策原则,按照宜农则农、宜游则游的理念,把村集体增收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有机结合起来,组建服务带动型、入股联营型、土地流转型、产业带动型、资产经营型等经济实体。实体经济以企业为平台,村集体量化股权入股企业→企业主建示范基地→实现企业盈利→实现村集体股份收益→实现农户(贫困户)收益分红。或者以村自办合作社为平台,争取支持(扶贫资金折成股份)和融资→村民自愿认股,积极动员贫困户参与集体经济发展,实施全民培训、层层示范、滚动发展。

管好“收益金”,破除空壳经济。一是根据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实际,将入股股份划分为集体股、企业(合作社)股、自愿股,其中,扶贫资金注资量化为集体股,股权归集体所有;企业(合作社)注资量化为企业股,股权归企业(合作社)所有;其他群众或经济组织注资或生产要素入股量化为自愿股,股权归群众个人或经济组织所有,并将入股的股权股份全部量化至每个股东。二是扶贫资金入股市场经营主体或村集体经济,主要采取股份分红方式,所得收益分别按企业股、集体股、自愿股股权进行分红。集体股的集体资金收益主要用于村级事务、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扶贫对象分享及滚动发展,其中收益的20%用于村级公共事业建设、扶贫济困、村级运转等;40%分配给当年扶贫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40%留存作为村集体滚动发展资金。

组建“管理层”,谋划长效发展。一是按照企业经营管理模式、集体议事原则,分别成立理事会和监事会。理事会一般由企业管理者、村集体负责人、其他持股股东组成。二是扶贫资金注入村集体经济发展必须严格执行《关于改革创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要求,村集体经济资产(金)纳入村级财务的,要严格按照会计核算制度,实行“村账乡代理”的原则,由乡镇农经站和财政分局进行指导监督。三是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制定具体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利润分配管理方案,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责。同时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财务的负责人实行离任审计。四是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员必须在乡镇(街道)财政分局监督下,定期进行现金盘点,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情况应当每月进行公布,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的审计工作,由乡镇(街道)负责牵头,接受审计部门的指导与监督。五是扶贫资金入股企业或合作社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在企业或合作社宣布破产,依法进行清算、注销时,扶贫资金应优先清算,并保障当年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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