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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减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一、原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2012年第一届第九次董事会、2014年第一届第十五次董事会、2014年第一届第十七次董事会、2015年第二届第四次董事会和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2013年股东大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公司拟申请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900万股,发行价格及具体募集资金数额将根据询价结果和市场情况确定。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注:2015年4月10日,海南省发改委出具了《关于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班线客运车辆更新项目备案有关事宜的函》(琼发改审批办函[2015]593号),确认《关于予以班线客运车辆更新项目备案的通知》(琼发改审批备[2012]2555号)继续有效。

以上项目总投资46,151.00万元,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项目投资的需要,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解决。

二、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减少情况

由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公布的行业平均市盈率较低,根据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审核后的本公司股票发行方案,公司股票发行募集资金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27,288.74万元,仅能用于“班线客运车辆更新项目”和“琼海市汽车客运中心站改建项目”。“东方汽车客运总站建设项目”将无募集资金投入,全部由公司自筹资金安排。公司拟将“东方汽车客运总站建设项目”作为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三、现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公司本次减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董事会、股东大会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决议中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决定。

特此公告。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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