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时代头条 > 正文

元谋检察您,不戳进来看就out了!

“雁过拔毛”生横财 索取贿赂被起诉

元谋检察您,不戳进来看就out了!

本想“雁过拔毛”生横财,岂料索取贿赂被起诉。近日,元谋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思某、陶某以受贿罪提起公诉。

2013年2、3月份及2014年2、3月份期间,时任元谋县黄瓜园镇龙山村委会党总支书记、主任的思某伙同其村委会报账员陶某,在协助黄瓜园镇政府审核上报申请扶贫安居工程项目及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雁过拔毛,以为村民申请得10000元到20000元的建房补助款,索要3000元到5000元好处费的方式,先后向本村委会15户村民索要好处费,共计人民币53000元。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索取他人财物的,不论是否“为他人谋取利益”,均可构成受贿罪,且刑法第386条规定索贿的从重处罚,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检察官心语:近年来,冷硬狠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雁过拔毛”式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不时成为社会热点,也成为“苍蝇式”腐败的一大特点。“雁过拔毛”式腐败行为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的典型问题,关系到人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党群干群关系,损坏党和政府在人民心中的形象。村官虽小,但是他们直接面对基层群众,是国家政策在农村的直接执行者,村干部腐败,会让政策执行大打折扣,更严重影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决不能放松对村干部的监管。(罗敬明)

检察官提醒你

不要再把密码写在银行卡旁边了

元谋检察您,不戳进来看就out了!

元谋县平田乡的农民廖某,把7万元的辛勤劳动积蓄存在银行里,却将银行卡和一张记有密码的纸条夹在笔记本里,装进帆布袋,置于自己房间内。2015年1月的一天,廖某家中来了一位远亲张某,张某在廖某家逗留期间,翻出了银行卡和密码,就趁廖某不备,将密码记下并盗走银行卡,分多次先后取走现金70000元,用于自己挥霍。

实际上,元谋县检察院近期办理的类似盗窃案件并不少见。嫌疑人张某的盗窃行为之所以轻易得手,与受害人的防范意识差有直接的关系,案中小偷在窃取银行卡或存折后往往能够从放在旁边的纸条或者笔记本上轻易获取密码,从而顺利把款取出,类似的案件大多发生在边远农村地区。承办案件的检察官提醒广大人民群众:一是银行卡和存折千万不可随意放置,最好放在上锁的抽屉或者柜子里,二是不要随处记写银行卡密码,更不要将密码写在银行卡或存折的背面,或者将写有密码的纸条与银行卡放在一起。三是银行卡、个人密码与身份证要分开保管和存放,并定期检查是否遗失。四是开通短信通知服务,当银行卡被盗刷时,失主可以在第一时间收到手机短信提示,从而迅速报警,最大限度减少损失。(李代英)

酒后驾车高速路逆行

女司机任性难逃法网

女子酒醉后行为失控,驾车在高速公路上逆向行驶,幸亏被民警及时发现制止,避免发生更为严重的后果。日前, 该案经元谋县人民检察院审查,以危险驾驶罪对被告人杞某某提起公诉。

5月13日18时许,永武高速公司交巡警大队值班民警通过高速公路监控视频发现,京昆线K2585至K2573路段(元谋县老城乡辖区),有一辆小型轿车逆向行使,严重影响道路通行。民警立即上路进行堵截,然而,该车辆不但不听指挥反而在逆向行使的高速公路上调头继续行使。最终,民警通过紧急交通管制,才将该逆行车辆堵住。让民警意想不到的是,驾驶员竟然是个女司机,经现场检测,驾驶员杞某某呼出气体中乙醇含量为319mg/100ml,属于醉酒驾车。

案发后,女司机为自己酒后疯狂的行为后悔不已。此案件检察机关已于近日以危险驾驶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官郑重提醒:饮酒要适量,酒后不驾车。法律底线不能触碰,以身试法难逃法网。(张 颖)

贪图钱财去运毒铤而走险进牢狱

元谋检察您,不戳进来看就out了!

近日,元谋县人民检察院快速办理了一批涉嫌毒品犯罪的案件,利用体内藏毒方法运输毒品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牛某某、杨某某、徐某某、刘某某被我院以涉嫌运输毒品罪依法批准逮捕。

近期元谋县公安局禁毒大队联合临沧市云县禁毒大队在云县警务站开展公开查缉,在对南伞至昆明一辆客车和一辆出租车进行检查时,发现客车乘客刘某某、朱某某神色慌张,出租车乘客杨某、徐某某、刘某某惶恐不安,有体内藏毒嫌疑,随即根据法律程序对五人传唤调查,期间,五人均从体内排出毒品可疑物。经鉴定,五人排出毒品可疑物中均检出海洛因成分,净重都在300克左右,海洛因含量高达60%左右。据刘某某、朱某某等人交代,为获取高额报酬,五人偷渡到缅甸吞下毒品后,又从南伞乘车到昆明,准备途径楚雄时交货,不料途中被查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朱某某等五人为获取高额报酬,明知是毒品而吞食运输的行为,涉嫌运输毒品罪,等待五犯罪嫌疑人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检察官提醒那些以身试法者,需坚决抵制高额回报诱惑,自觉远离毒品,体内藏毒运输危害性极大,一旦外部包装破损,藏毒者随时可能丧命,同时还触犯了刑法,千万不可走上这条不归路。(李阳丹斐)

强奸犯不思悔改

缓刑考验期内杀人被捕

元谋检察您,不戳进来看就out了!

曾因为强奸被判缓刑,缓刑考验期内又贪图便宜,侵占玩伴手机,导致矛盾争执,并向对方连刺数十刀,直接致人死亡。近日,元谋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再次批准逮捕缓刑考验期内的张某。

犯罪嫌疑人张某,系元谋县平田乡某村人。2014年9月26日,因犯强奸罪被元谋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宣告缓刑二年, 2016年6月3日晚上,犯罪嫌疑人张某与受害人刘某各自和自己的朋友在平田街某KTV喝酒唱歌,因为相互认识,张某多次到刘某等人的包间敬酒。期间,与张某一起喝酒的杨某说自己的手机不见了,张某便不分青红皂白,不问清缘由,将刘某的手机拿来给杨某,杨某说手机不是自己的。待刘某回家发现自己的手机不见,就邀约一起唱歌的项某、李某到张某家索要手机,张某说已经给了杨某,四人随即一起到杨某住处进行对质,杨某说自己并没有拿刘某手机,刘某和李某就动手殴打张某,并要求张某十分钟后出去说清楚。张某从杨某住所拿了一把水果刀出门来,将刘某叫到身边,随即,用水果刀朝刘某胸腹部连刺了十几刀,致刘某当场死亡。张某在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终被元谋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

检察官说法:犯罪嫌疑人张某是在缓刑考验期内犯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再与前罪数罪并罚。(密大才)

元谋检察您,不戳进来看就out了!

元谋检察您,不戳进来看就out了!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