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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30万条个人信息实施诈骗

本报讯(通讯员小小 余汉玲 记者张廉)2年内购买30多万条公民个人信息,并以此疯狂实施诈骗行为。近日,宜城市检察院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批捕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据了解,这是《刑法修正案(九)》颁布实施以来,该院受理的首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

自2014年以来,王某某从朋友李某手中非法获取遍及全国各地共30余万条公民个人信息,并利用这些信息在网上实施诈骗,涉案金额达3万余元。

2016年8月,公安机关根据线索将王某某抓获。据王某某交待,他通过QQ聊天软件同时申请大量QQ号码,频繁加入各个涉及公民个人信息数据交易的群组,并向群内成员声称自己能够向他们出售公民个人信息。

一旦有人联系,王某某便将电脑里存储的各类信息,按照对方要求的内容进行查找,并将信息修改后截图发给对方,以证明自己确实掌握这些信息。但当对方付钱后,王某某便立即将对方删除,并未将信息发给对方。王某某以此种方式进行诈骗,每次少则几十元,多则数千元。

经审查,宜城市检察院认定王某某的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遂对王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并建议公安机关追捕其上线李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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